本县小说创作兴起于60年代末。1968年,路遥、海波等人在县文化馆创办的《革命文化》油印文艺小刊上发表小说。1972年《山花》创刊,县内一些业余作者在《山花》上发表小说。路遥于1973年在《陕西文艺》创刊号发表处女作《优胜红旗》,从此潜心于小说创作,成为国家一级作家。80年代为本县小说创作鼎盛时期。路遥的中篇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和《人生》分别获全国第一、二届优秀中篇小说奖,由他改编的《人生》电影剧本由西安电影制片厂拍摄上映后获第八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在困难的日子里》获1982年度《当代》文学中长篇小说奖,短篇小说《风雪腊梅》获1981年《鸭绿江》作品奖,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荣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1993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路遥文集》5卷。海波于1983年在《延河》第五期发表短篇小说《欺骗》,1985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农民的儿子》发表于《黄河》第四期,同年发表短篇小说《啊!妈妈》等。刘风梅的小说专集《春夜静悄悄》付梓面世。后起之秀厚夫先后发表中短篇小说十余篇,其代表作中篇小说《土地纪事》发表于《当代》1989年第六期。倪泓于1989年发表处女作《牛贩子山道》(《黄河》第三期),其代表作中篇小说《代理村长》于1995年1月发表于《山西文学》第六期。张北雄于1994年在《延安文学》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崖畔上那朵山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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