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境内自远古时期,即有原始部落的游牧活动。春秋战国以后,所属疆土多随战争和时代的变迁而变迁,千年的漫长历史中未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城镇。直至宋元符二年(1099)于南部山区在今吴旗县头道川修筑一城,赐名“定边”,取“底定边疆”之意,这是最早出现的“定边”一词,时隶属环庆路庆阳府,不久改置定边军。
明朝中叶,为抵御蒙古侵扰,将长城沿线划为9个防区,称“九边”,分设要镇防守。明英宗正统二年(1437),巡抚郭智督筑今定边、砖井、安边3镇,定边始置营和县。
公元1113年修筑成朱台堡。公元1473~1477年建成盐场堡、三山堡、新安边堡。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建成柳树涧堡,还有饶阳堡,新兴堡等。
清雍正九年(1731)定边设县,从此,定边城成为县府治地。
城、堡的建成,无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定边、砖井、安边3城,不仅为东联晋绥,西达宁夏、甘肃,北通蒙古的商业中心,而且成为定边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所有建成的堡,亦成为当时人口聚居的地方和重要驿站。
解放战争时期,定、安两城成为国共两党争夺的重要军事据点,也是县级政权争夺的重要标志。1936年6月17日定边解放,定边城为县人民政府驻地,安边城则为国民党县政府驻地,两县对峙,农村乡府亦随军事的变动而变动。此期间县境内除县城新增部分建设外,其余均为村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人民政权机构设置的日臻完善,县、乡驻地稳定,县城与各乡镇的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在1980年以后,小城镇建设速度加快,各地以乡镇驻地为中心,兴办工商企业,修街道、办市场,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活跃农村经济。
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人民政府,全县设4个镇,其中1个县镇(定边镇)、3个建制镇(安边、砖井、红柳沟)、26个乡。到1997年镇属总人口为7820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6%;镇属在册非农业人口为29800人,占全县人口的10.5%,而城镇内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为5965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1%。到2000年,全县设建制镇11个,设镇总人口达14607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8.7%,而城镇内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为7465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5%。
1997年,全县设镇地域面积为156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22.6%;城镇建设用地为10平方公里,城镇人均用地面积167.6平方米。到2000年,设镇区域面积为337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48.7%,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1.5平方公里,城镇人均用地面积154平方米。
1997年,全县城镇房屋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城镇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5.2平方米,其中城镇人均住宅8平方米;到2000年城镇房屋建筑面积287.8万平方米,城镇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8.5平方米,其中城镇人均住亳面积9.5平方米。
1997年,全县城镇硬化道路总长度为2150米,面积186260平方米。到2000年底全县城镇硬化道路总长度为29950,面积为264460平方米。
1997年,全县城镇供水设施有自来水公司(站)5个,供水井13眼,供水管网总长度35公里,总供水能力5000吨/日;到2000年城镇有自来水公司(站)7个,水井15眼,管网总长度40公里,供水能力5500吨/日。
1997年,全县城镇有排水管道13520米,到2000年有城镇排水管道14000米。
至2000年,全县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常街市3个(包括县城1个),建成乡镇集贸市场21个,村庄边贸市场1个,小型工矿区1个。乡镇企业产值由1980年的306万元提高到1995年的12875万元,城市化水平由1980年的10%提高到2000年的25%。
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带动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力的转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人民生沾和社会人文风貌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