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回族方言中的汉语词汇,除世代因袭外,大部分是《古圣经》《圣经》中的词汇逐渐转为生活用语的。如在称谓上,把祖父称“巴巴”、祖母称“拿拿”、父亲称“达达”、母亲称“娜儿”、姨姨称“牙牙”、朋友称“朵斯梯”。在婚丧礼俗词中,把进行宗教证婚仪式时称念“依扎布”或写“依扎布”,遗体称“理体”,死称“无常”或“冒提”。在宗教用语上,将信仰称“伊玛尼”、礼拜称“乃玛兹”,把一日里五次礼拜时间分别称“邦目达”、“撇什尼”、“底盖尔”、“沙目”、“胡夫坦”等。其他方面,如将6叫“脑夫”、25叫“加谩”、撒谎叫“上了个卖”、女人称“蔑”。此外,还有汉语、外来语混合使用的且语法结构又从属于汉语范畴者,如“撒哇卜你,再一趟”,即“谢谢你,再跑一趟”;“哈瓦尼劳叨,伊纳儿行匪呢,还不克里玛扎起来”,即“小家伙调皮,偏要淘气,赶快起来”。
·教育· 明清时期,西安回族的传统教育主要是学习汉文的私塾和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知识的经文学校。这些教育机构曾亦培养了许多回族人才。陕西回民起义失败后,传统教育受到摧残。民国时期西安出现新式小学教育,西安地区的回族教育亦有所复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市政府重视少数民族教育,拨专款给回族居民聚居区的中小学修缮校舍,购置教学用具等,并扩大回族学校的招生人数,满足回族少年儿童的入学需求。回族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
传统教育 西安回族的传统教育主要分私塾和经文学校两种形式。
私塾教育始于明代。西安回族从明代前期便已开始大量吸收汉文化,改易姓氏,使用汉语,穿着汉服,随之在各处兴办私塾,招收回族子弟,延聘汉族教师教授四书五经以及《百家姓》《千字文》等。清雍正七年(1729年)和咸丰十年(1860年),高陵县、鄂县(今户县)、长安县的回族分别在当地办有私塾。光绪二十年(1894年)曾获乡试第一的西安城内化觉巷回民马午庆,由于厌恶官场腐败,谢绝功名在家设馆授徒,免费招收回族贫寒子弟接受私塾教育。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城内西羊市街刘廷杰和北院门的马文彭也分别在家办起了私塾,并延续到民国年间。
经文学校亦称寺院教育,是历史上西安回族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这种教育是历史上回族在清真寺内接受伊斯兰教礼仪文化及阿拉伯语、波斯语的一种民族教育形式。主要分初级班和高级班,前者是向回族青少年普及一般宗教知识和礼仪的启蒙教育,回族穆斯林俗称为“经学”或“小学儿”,即经文学校,后者即通常所指的经堂教育,以培养宗教职业者为主。主要学习十三本经和阿拉伯语、波斯语。这种寺院教育兴起于明代中叶,开创人是与长安毗邻的咸阳县渭城里人胡登州。此前,中国伊斯兰教的宗教教育一般以家庭教育为主,而胡登州开创的在清真寺内用经堂语进行宗教教育的学习形式,受到信徒们的普遍欢迎。这种教育很快在西安地区各清真寺内普及,进而扩展到全国。西安和关中的经堂教育一度成为全国回族经堂教育的中心,明末清初,各省学生千里跋涉,前来求学。至清中叶,西安城内9座清真寺的经堂教育已闻名遐迩,其中以小皮院、大学习巷和化觉巷3座清真寺的经堂教育最负盛名。小皮院经堂主讲是胡登州数传弟子周良骏,尊称“周老爷”,以伊斯兰教哲学见长,曾先后6次在该寺担任经堂主讲,寺内原藏“六来堂”匾额记述其事。化觉巷寺院内的经堂有一学生叫马作舟,人称“小西宁”,爱好阿拉伯历法,曾以穆罕默德的“圣训”为理论依据,推出确定封斋和开斋日期的若干准则,清雍正十年(1732年)3月12日被镌刻在石碑上,俗称“月碑”,尚存在化觉巷寺内。西安和关中经堂教育在发展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陕西派,成为全国回族经堂三大派别之一。陕西回民起义失败后,经堂教育中心西移和南移,但西安城内各清真寺的经堂教育尚能勉强维持。光绪至宣统(1875~1911年)年间,由胡登州数传弟子者万选在化觉巷清真寺担任经堂主讲,使该寺经堂教育再度兴盛一时。民国时各寺经堂教育逐渐衰落。1980年后,西安城内个别清真寺又先后开有人数不等的经堂教育学习班。
“经学”是历史上西安回族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具有启蒙作用。其人数、规模均超过经堂教育和私塾教育。清乾隆(1736~1795年)年间,西安城内9座清真寺和四郊的63座清真寺均办有经学,一般招收六七岁儿童入学,老师多由“二阿訇”充任,也由开学阿訇兼任,主要讲授“黄本”、“凯里迈”、“乜贴”、“赫厅”、“凯里府”等。学生经过三四年学习,背会一些经文,了解日常宗教生活准则,学会一般宗教活动的礼仪,之后大多数离开清真寺走向社会,少数人继续学习,接受经堂教育,成为满拉和阿訇。民国时,不少经学在保持以往学习内容外,增添国文、算术等文化课,但仍有一些经学仍保持以往原貌,延续到西安解放初期。1950年西安仍有8所经学,学生425人,多为4~12岁的儿童。此期为帮助回族儿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西安市民委在征得各清真寺同意的前提下,在经学中加学文化课,并组织经学参观普通小学。1955年,经学学生基本都转入普通小学。1980年后,西安地区的一些清真寺利用学校放假期间,开办经学班,目的在于让回族青少年在学好科学文化课的基础上了解西安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基本常识。西安回族在历史上接受寺院教育过程中,除学习和掌握伊斯兰教各种经典外,还学会了阿拉伯语,了解了古代阿拉伯天文历法等域外知识,掌握并运用一种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即“小儿锦”。
普通教育 西安市回族的普通教育始于民国初年,以私人办学为主。民国元年(1912年),回族人士刘文轩创办明德学堂(后改为明德小学);民国11年(1922年),冯瑞生、马子健、韩子立、孙锦云、马友骥等在化觉巷清真寺办起“精一小学”;民国17年(1928年),李哲臣在狮子庙街创办“崇实小学”;翌年白楚珍在大学习巷内的剪刀巷办起女子小学;民国19年(1930年)前后,冯瑞生又在西羊市街创办私立“淑德女子初级小学”,这是西安回族第一所较正规的女子回民小学。民国27年(1938年)1月,从山西到西安定居的原太原市警察局局长程正光出资在大学习巷办起“正光小学”。民国28年(1939年),为躲避战乱来西安定居的河南回民王明德和北京回民马玉山等在河南籍回民的资助下,在崇悌路(今西二路)办起“伊斯兰小学”。民国31年(1942年)秋,王明德又在程俊甫等人的赞助下,创办“中阿小学”。民国37年(1948年),马独青创办“私立青门中学”。其中除伊斯兰小学、中阿小学、淑德女校3校教授《古兰经》和汉文私塾并授外,其余6所均按照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所规定的教学计划授课。民国21年(1932年),在冯瑞生、孙锦云等人士的呼吁奔走下,促使陕西省教育厅在城隍庙后街设立一所公立完全小学——“陕西省第一实验小学”,民国23年(1934年)更名为陕西省立西仓门小学(今莲湖区庙后街小学)。精一小学于民国24年(1935年)改为“长安县立第十四初级小学”(即化觉巷小学)。民国34年(1945年),正光小学改为“西安市第六区中心小学”。民国33年(194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在北院门建立“陕西省立西安第一中学分校”,民国34年(1945年)改名为陕西省立西安第三中学,是新中国成立前在回民聚居区设立的惟一一所公立初级中学。这些学校发展缓慢,经费没有保障,同时绝大多数回族群众生计艰难,无力供给子女读书,到1949年,仅剩下化觉巷小学、西仓门小学、六区中心小学、明德小学、伊斯兰小学和陕西省立西安第三中学,而且大多校舍年久失修,教学设备简陋,回族在校学生少。1950年初,西安回族在校中小学生总共有672人,仅占回族总人口的4.6%,其中小学生601人,中学生71人。文盲半文盲共约8200人,占回族学龄儿童以上人口的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政府把改变民族教育的落后状态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接管上述公私立小学,投资维修、扩建、新建校舍,并采取放宽回族儿童的入学年龄、加强民族师资队伍的建设、设立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回族普通教育得到迅速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西安市回族教育受到严重影响,回族适龄儿童入学率明显下降,加之民族风俗习惯得不到尊重,为躲避上山下乡,而造成少数民族中学生人数大幅度下降。以回族学生比较集中的回民中学前身市第三十二中学为例,1966年有回族学生140人,占该校学生总数的22%;1973年有回族学生65人,仅占全校学生总数的8%。
1978年后,西安的回族教育得到发展。1980年和1982年,市政府先后批准命名原化觉巷小学为“西安市莲湖区化觉巷回民小学”,原市第三十二中学为“西安市回民中学”,并对回族学生较为集中的市第二十五中学、市第四十一中学和团结小学、大麦市街小学、庙后街小学、洒金桥小学等6所学校给予特殊政策。1984年给市回民中学、市第二十五中学、市第四十一中学等3所学校添置价值130万元教学仪器;1985年又给市第二十五中学和市第四十一中学拨款130万元建成两幢6548平方米的教学楼。同年,莲湖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通过《加强回民普教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提案,规定给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5所小学每年拨款5000元(1986年以后改为3万元,享受范围扩大到回民中学、市第四十一中学、市第二十五中学及5所小学)以补充教学经费的不足。
据统计,1989年西安市中小学在校回族学生5890人,其中:小学生3454人,中学生2436人。各类学校共有少数民族教职工408人。莲湖区是回族聚居区,该区9所回族学生比较集中的中小学,1989年共有少数民族学生2007人,占这些学校学生总数的47.5%。该区回族学生比较集中的5所小学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基本稳定在95%以上,实现了普及六年制义务教育。
西安市回民中学 初建于民国33年(1944年),是在回民冯耀轩等人士吁请下,经当时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立初级中学。校名屡经改变。1982年9月17日被西安市政府命名为“西安市回民中学”。该校以回族学生为主。1985年,莲湖区政府给该校无息贷款32万元,于校旁建有星月楼清真餐馆和鼓楼旅馆,以及勤工机械厂、教育书店、大东艺术装饰壁画厂,年收入数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1988年该校占地面积765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1724平方米。拥有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实验室6个,各类教学仪器及电教设备达518件(套),有图书10629册,报纸28种,各类杂志67种。
西安市回民小学 前身是民国11年(1922年)回族人士冯瑞生等在化觉巷清真寺前院所办的西安回族第一所国民小学“精一小学”。校名屡经改变。1980年11月,西安市莲湖区政府正式命名为“西安市莲湖区化觉巷回民小学”。简称“西安市回民小学”。该校以回族学生为主。教学质量较高,其入学率、毕业率、巩固率、普及率均达到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并曾先后荣获“西安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小学生科技品制作三等奖”、“市区红十字卫生保健先进集体”、“市区绿化先进集体”、“市区校办工厂先进集体”等奖励与称号。
学前教育 西安回族的学前教育曾是一片空白。1958年,始由北广济街回族妇女办起简易托儿所性质的“回民儿童乐园”。1975年1月,继由回族妇女在大学习巷清真寺内办起另一所集体性质的庙后街民族幼儿园,后迁至小学习巷清真中寺内。该园开始十分简陋,后经庙后街街道办事处和市妇联等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资助,发展成为设备较为齐全、可容纳260多名回族儿童的幼儿园。1978年落实宗教政策,园址归还清真寺,该园遂由回民小学与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幼儿园接办。
1982年,西安市仪表厂幼儿园附设回民幼儿班,是西安市第一家由企业自建的回族幼托组织。1985年,回民小学、庙后街小学、团结小学、二府街小学、大麦市街小学等5所回族学生较集中的学校相继附设民族学前班。1990年共有7个班,入学儿童340余名,回族儿童约占90.2%。1986年,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将其所属集体性质的“北院门幼儿园”改为“回民幼儿园”;1988年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事处将其所属集体性质的“培星幼儿园”改为“回民幼儿园”。1980~1990年,在回族较集中的街巷相继成立11所个体性质的回民幼儿园,即育红幼儿园、民族幼儿园、创新民族幼儿园、同心民族幼儿园、联新民族幼儿园、穆斯林苗苗幼儿园、蓓蕾幼儿园、清泉幼儿园及西二路回民幼儿园等。1988年,西安市人民政府拨专款在莲湖路建立全市第一所设备规范、具有一定师资力量的公办“民族幼儿园”,并列为当年为全市人民办的“十件好事”之一。1990年对外招生,其中回族儿童约占80%。
高等教育 西安回族历史上的高等教育几乎为零。据史料记载,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仅有小皮院回民青年刘云祥在日本留学学习工业。民国时始有童培兰、乌光昭、冯耀轩等6名回族学生分别就读于北平朝阳大学、中国大学和武汉商科大学等高校。从此西安回族开始有了第一代大学生。此后,不断有回族学生在省内外高校求学。1950年,共有本科和专科学生17人(其中女生1人),另有外省籍教授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了报考高校的回族学生外,民族工作部门还保送一些回族高中毕业生免试升入高校,从而使更多的回族学生得以接受高等教育。1966年,西安市回族在校大学生298人,比1950年增长17倍多。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回族报考高校的学生逐年增加。1977~1990年,共有730名回族学生考入各类高校(不含自费生)。另据1990年对市内27所全日制高校调查,1980~1990年,西安地区的高等院校共招收回族学生3725人,毕业2645人,从事教学工作的回族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共281人。
此外,西安穆斯林也关心回族的高等教育。如1988年,回族企业界人士赵长春、马吉元、马少麒、铁向东等4人捐资10余万元,委托西北大学开办阿拉伯语言大专班,参照自费生分数线录取学生32名,开设阿拉伯语、中东历史、文化、宗教、经济等课程。学生毕业后经学校推荐,均得到适当的安置。1989年,回民吴剑夫和丁彦夫妇也创办“穆斯林文化进修学院”。该学院系文化补习性质,主要在西安市和西北地区招收回族学生。同年,回族厂长马平一曾在陕西师范大学民族预科部设立“骏马奖学金”,用以奖励该部的回族学生。
·文化卫生体育·
社会文化活动 民国12年(1923年),回民冯瑞生创办“精一夜校”,免费招收回族成年人入校学习国文、珠算、自然知识等,夜校由十余人发展至百余人,这是西安回族创办的第一所成人业余学校。同时,马国勋在大学习巷清真寺创办“回民工读传习所”。之后,相继出现马正卿的“正卿回民图书馆”、孙明初的“伊斯兰教报社”和马宗祺的“伊斯兰书刊代销处”。西安回族群众开始参加各种文化活动。抗战期间,正卿图书馆曾多方搜集订购抗日宣传书刊,并设置阅览室,向回汉群众宣传抗日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群众的社会文化活动有了全面发展。1950年1月,经中共西安市委批准成立“西安市回民文化馆”。该馆配合当时的重大政治运动,开设各类业余文化学习班和文艺组织,吸收大批回族群众参加。在政府有关部门及市回民文化馆的扶持下,街道群众先后自办“回民业余学校”26所,“回民读报组”25个,回民群众阅览室8个。其活动对提高回族群众文化素质和政治觉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回民文化馆被关闭,群众自办的阅览室、读报组等相继解散。
1978年后,回族的社会文化活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1年,回族聚居的莲湖区和新城区分别成立“回民文化馆”。1982年,成立“庙后街回民文化站”和“北院门回民文化站”。1986年,市人民政府批准恢复西安市回民文化馆,并更名为“西安市民族文化馆”。1986~1989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民间成立西安市新月书画研究会、西安市民族书画院和西安市莲湖区民族歌舞团。这些文化机构和文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尤其是市民族文化馆先后举办西安市少数民族书画摄影展、西安市少数民族“骏马杯”中国象棋比赛,组建西安市少数民族丫丫艺术班,吸收80多名回族少年儿童学习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
西安市回民文化馆 1950年1月由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建立,初建馆时隶属市委宣传部,同年7月划归市教育局,按照全市文化馆统一序号,改称西安市第三人民文化馆。
馆址最初设在城隍庙后街西段,面积近150平方米。1954年以后占地面积600平方米。1958年迁至东举院巷6号,隶属阿房区。后又划归莲湖区,馆址迁至北广济街清真寺。1966~1976年回民文化馆被关闭。1986年市政府决定恢复西安市回民文化馆,并更名为西安市民族文化馆,拨专款10万元,筹备开馆。该馆由市民委和市文化局分别进行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
市回民文化馆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先后召开少数民族各界人士大小座谈会数十次,深入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动员群众参加各种政治集会游行,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先后举办“政治辅导班”5期,“扫盲识字班”6期,“回民业余中学”1所,“回民妇女讲习班”8期,“电器学习班”5期,回民业余文艺组织3个,阅览室2个,并设置“回民巡回图书箱”到各街巷供群众借阅。不少人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摘掉文盲帽子,为就业创造条件;同时也为国家培养输送成百名产业工人和60余名基层干部。其中一些人经过锻炼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负区县级的领导工作。
文化馆创办的“回民业余文艺团”,是在吸收回族青年小商贩参加扫盲识字班的基础上组建的,先后有百余人参加。他们积极配合抗美援朝等各项政治运动,运用话剧、歌剧、快板、歌舞等形式在群众中演出大、小剧目30余种,回汉观众达10万人次。“回民业余文艺团”所属“回民打击乐队”曾于1951年和1952年两次入选全市庆祝“五一”、“国庆”游行总仪仗队。1950年8月,中央赴西北访问团曾授予该馆由毛泽东题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锦旗一面,赠予“回民业余文艺团”前幕一幅,并由团长沈钧儒亲自署名题字。
民间文学 西安回族民间故事、传说、歌谣、谚语、笑话等,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呈现出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二者兼有的风格,大部分在群众中广泛流传,也有一些来自阿訇讲的“瓦乐兹”。从已经发掘整理的情况来看,西安回族民间文学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主要表现在广为流传于群众之中的民间故事和歌谣、谚语里。从民间故事看,一种是吸收周围汉族民间故事成份,经过伊斯兰文化过滤后加工而成。如《阿里巴巴斩白龙》《蝶乌子的传说》等。一种是关于发生在当地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既有反映西安地区回民起义的故事,如《白彦虎的故事》《怒杀张钦差》《智破六村堡》《火烧金胜寺》《马德昭哭笑不得》《冒险闯东关》等;又有反映回坊街巷的传说,如《化觉巷的传说》《麻家什字的来历》《洒金桥的传说》等;既有家喻户晓、足有数十条的关于“谷疯子巴巴”的人物传说,又有《西安回民为啥晚上接新娘》的风俗传说以及生活故事如《瓜女婿吃元宵》,和反映热爱人间生活的所谓“精怪”故事等。
根据已经发掘整理的民间歌谣情况看,在西安回族群众中广为流传的民间歌谣有5种形式,共18首。(1)时政歌,反映抗日战争打日本的有《回胞之歌》《教胞们齐动员》《姐妹三人做军装》《哥哥骑马打东洋》等;(2)历史传说歌,反映经堂教育创始人胡登州传说的《一十八年开海学》长达60余行;(3)情歌,反映青年夫妻二人恩爱生活的《我大(即父亲,方言)那会咋爱你》《野麻雀》;(4)生活歌,反映旧社会封建礼教婚姻制度造成媳妇痛苦的《小媳妇》《扁豆开花》;(5)儿歌,如带有某些滑稽色彩的游戏歌《咩咩羊跳过墙》及增加儿童知识的《板凳板凳摞摞》。此外,还有谚语30多条,如“回回亲套亲,砸烂骨头连着筋”等。
西安回族民间文学在发展过程中,回坊中一些民间文学创作者脱颖而出。清末的王步云就是其中较突出的一位,其人虽一字不识,但善于作歌词,出口成章,创作有《谷疯子实不疯》《他二娅真胆大》《请男客不要请女客》《陈三告状》《马芳打镖客》等。之后还有回族民谣爱好者海老四也经常编曲、编词反映现实。当代马成化创作有回族民间叙事长诗《穆莎与海哲》和其他民间叙事诗。
医药卫生 西安回族的医药卫生最早主要表现为民间医生的行医,其次为炮制和贩买药物。盛唐时代的阿拉伯和波斯穆斯林曾将各种香药运来长安等地,并久居下来从事贩药活动。元代西安回族已有了自己的医药文化。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太医院中有专门“掌管回回药方”的“广惠司”,并设有“掌修回回药事”的“大都回回药物院”和“上都回回药物院”。当时长安虽未设立官办的回回医药机构,但回回民间医生早已产生并有大量的医事活动。明末清初,西安回族民间医药人员不断增加,随着回族民间医事活动的发展,渐渐形成了几家世医,代代相传。至清末,“东马”、“西马”已闻名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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