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域内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等体育活动多在学校和军队中开展。域内回民,酷爱武术,1922年建起精一健身会,培养了数辈武术人才。其他群众体育活动,基本处于自发状态。
建国后,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方针,大力开展以规范学校体育和组织开展职工体育为主要内容的群众体育活动,在工厂企业、机关、学校推广广播操、工间操,开展棋类、球类等竞赛活动,组队参加西安市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群众体育活动十分活跃。“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工作一度受到严重干扰。70年代初,社会部分单位招工,一度优先录用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促进了体育运动的开展,一些学校也自发办起“体育班”。70年代中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总结创造了《职工体育竞赛新规程》、《建立业余训练点的办法》等经验,不仅推动了区内体育和业余培训工作的开展,而且受到全国、省体委重视,在全国、全省体育界产生一定影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体育工作进一步被重视,体育活动逐步经常化、制度化,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更加普遍、广泛,老年体育健身运动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种体育健身场馆迅速建立,各种体育队、辅导站遍布域内。每日黎明、黄昏,公园内、城墙脚下、街心林带、旷野空地,集体或个人习武弄棒、打太极拳、打羽毛球、跳舞等的人群随处可见。体育健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老年人参加各种健身活动的普遍性,成为体育健身活动的显著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