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贤 生于1922年,洛南县石门镇刘家村人。中共党员。 1972年8月刘忠贤担任刘家村党支部书记后,率领80多名男女劳力修农田100多亩,并组织青年造林突击队造林600多亩。1983年7月,刘针对集体山林难于管护,护林员报酬不能落实的问题,召开村支部委员会,提议并讨论研究出了对集体山林实行折股联营的办法,成立了折股联营董事会,亲任董事长。董事会成立后,对600亩山林以每亩100元折价,确定股额,计股到人(户),每人一股,每股100元,颁发了股金证,规定了股民的权利、义务、奖惩制度、收益分配办法和扩大再生产的规划等,调动了群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林业部政策研究室主任董庆余亲自调查,并写出了《集体山林折股联营办新式的合作经济》的报告。林业部1983年10月12日第23期《情况与建议》上全文刊登了这个调查报告。同时林业部部长杨钟作出了“很有道理,值得重视”的批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又于10月19日作了“有道理,同意加上按语(写活一点)在《情况通报》上介绍”的批示。此后,省、地、县先后在刘家村多次召开现场会,陆续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组团(队)前来刘家村学习参观。 对集体山林实行折股联营后,集体山林得到有效管护,股份以每年50元的速度增值,群众得到实惠,集体增加了收入。1990年,中共洛南县委、县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向刘忠贤学习的决定》。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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