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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一律实行土葬。富者自置坟地,客籍多葬于会馆义地,赤贫者散葬于城内或四郊“乱葬坟”内。旧习盛行厚葬久丧,丧事由丧主自理。老人未故先置寿衣、棺木。办理丧事程序繁琐,人死后一般需经停丧、选地、卜日、诵经、入殓、开吊、出殡、复山等过程。门前挂纸幡、出讣告、三日成殓,七日安葬。停丧期间,孝子披麻戴孝、焚香、守灵。出殡前夕,亲友祭奠。出殡时,亲友送葬,需请一班吹鼓手,摆路祭、摔纸盆、打引路幡,撒引路钱,排纸扎仪仗,抬龙头棺罩。亲友祭品多为大蜡、纸人纸马、金山、银山。一般上午安葬,中午设酒宴以谢亲朋。三日后,孝子上坟添土,三年后除孝。民国期间,仍沿旧习。 建国初,旧俗改变不大,后政府逐步建立公墓、殡仪馆、修建火葬炉,推行以火葬为主的殡葬改革。1959年,西安三兆公墓火葬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域内除回民外,开始推行火葬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三兆公墓停止土葬,专营火葬业务,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城市居民死亡后都实行火葬,厚葬久丧礼俗逐步为厚养薄葬新风所替代。丧事程序大为简化,人死后,一般三天火化,禁止和尚念经、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干部、职工火化前,开始召开追悼会,后改为向遗体告别仪式。火葬在农村尚未普及。1986年后,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有的人办丧事为亡者扎纸童男女、纸汽车、纸彩电、纸冰箱等,丧礼铺张,但为时不长。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农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丧事从简、从俭。90年代初起,富起来的农村还通过制订村规民约,提倡火葬,但新生事物阻力大,旧风俗屡禁不止,薄养厚葬仍屡见不鲜。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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