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泾阳县城
据《陕西省志·行政建置志》载,秦时泾阳县城在今县北2里,历两汉、曹魏、西晋,县虽改名池阳,但县城位置一直未变。至前秦皇始二年(352)复置泾阳县时,县城迁至今县东南30里故县村。隋开皇三年(583)迁县城于今址,以后再未变迁。清宣统三年《泾阳县志》则按《长安志》载,认为本县置县时间当在前秦,县城位置“在今县东南28里”,与《陕西省志·行政建置志》记载基本吻合。明嘉靖年间《泾阳县志》置县时间与宣统志同,但县城位置却在今址。
前秦苻坚筑土城,其制无考。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张思道令右丞魏文佐修筑县城,城高3丈5尺,城壕深7尺,东西1里240步,南北1里40步,周长3里20步。
明景泰元年(1450),知县曾玉修建东西两门,东谓宣文门,西谓宁武门。成化十三年(1477),巡抚右都御使余子俊增辟南北两门,南称临川门,北称拱辰门。嘉靖二十六年(1547),增建东西二郭。崇祯四年(1631),旧城倒塌,知县梁士淳重修。八年(1635),知县王珵增修北门。
清康熙九年(1670),知县王际有增修南门城楼及窝铺。乾隆九年(1744),知县唐秉刚重修东、西、南、北四门城楼。二十八年(1763),巡抚鄂恺奏请重修县城,知县罗荣德督工,年余告竣。时城高2丈8尺,周长973丈3尺9寸,计5里4分,城顶厚1丈1尺。城楼四座,五檩四椽、两檐张翼,登城坡路各设栅栏。城外护城壕周长1021丈4尺,计5里6分26步4尺。南城外低洼深7尺,余皆1丈5尺,阔4丈。道光、咸丰年间,大雨坏城,知县郭熊飞、龚衡龄先后重修。同治元年(1862),回汉冲突炮轰县城,城墙倾塌过半。四年(1865),知县黄传绅重修。七年(1868年),知县沈淦劝、邑绅姚德出资,怡立方督工,增高女墙,改用双孔,增添窝铺,加深城壕。光绪二十五年(1899),因大雨,县城东南、西北两角倾塌,知县张凤歧聚资,城内客商重修。宣统二年(1910)秋,大雨40余天,城墙倒塌多处,后修复。
民国期间,曾屡次整修,但主体结构依旧。
解放前夕,城内国民党守军为防御人民解放军攻城,加深城壕丈余深。
解放时,县城幸免炮火,四周城墙基本完好。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开始后,本县旧城逐渐拆毁。
本县县城解放前是国民党县政府驻地,街道狭窄不平,民生凋敝,街市萧条。建国后,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城区以三门角什字为中心,东西南北分五条大街,主干街中心街西起电磁线厂,东至东关口,横贯全城,长2700米,宽9米。北极宫大街,南起南环路,北至北环路,纵穿全城,长1000米,宽30米。县城商业网点林立,经济活跃,市场繁荣,城区有棉纺厂、织布厂、木器加工厂、食品加工厂、奶粉厂等企业30余家,工业发达,交通方便,咸宋、泾桥(底)、泾云(阳)、泾高(陵)公路四通八达;城内有高中、初中、小学十余所,教职员工近700名,在校学生万余名;有专业剧团、影剧院、广播站、文化站、工人俱乐部等文化艺术单位;有县医院、中医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药品检验所、卫生学校等医疗卫生单位;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壶寺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庙等名胜古迹。
二、池阳县城
该城位置记载不一。《陕西省志·行政建置志》引《禹贵锥指》云在今县北2里,北魏初移至今址。按《水经注》载文分析,当在今县北冶、清两谷之间。《泾阳县地名志》考证曰:“初在今桥底镇城村堡,后迁至广吉乡迎冬城。”唐武德四年(621)以三原县改名,县城在今三原县北清水谷南故任城;贞观六年(627)又以云阳县改名,城在今云阳镇东。
三、云阳县城
秦时,设云阳县,县城在今淳化县境。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复置云阳县,县城在今口镇南长街村(一说在东曹村)。唐武德三年(620)迁至水冲城,即今云阳镇东。贞观元年(627),迁回旧城改为池阳县城,八年(634)复迁水冲城,恢复为云阳县城。元至元元年(1264)降为镇,并入泾阳县。《唐会要》载:“武德三年移云阳于南十五里水衝(冲)城。”旧志载:“云阳故城,在县北三十里,云阳镇东有旧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