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地处子午道南口,置县较早,人口聚居较为稠密。但因战乱频繁,民无定居,户口统计亦乏资料,故明代以前人口状况不详。明天顺、嘉靖、隆庆时,石泉县有110户,1170人。
明代中、后期,石泉稍安。过往商客、逃荒人口不断涌进,人口渐繁。崇祯九年(1636),有15000户,43000人。
明末清初,石泉“七经兵燹,叠经杀掳”。52年间,亡、逃人口4万人有余。康熙二十六年(1687),仅存551户,2098人。
战乱平息后,康、雍、乾、嘉4朝,统治者为发展生产,增殖人口,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强迫移民”等措施,于乾隆三十七、八年间(1772~1773),川、鄂、赣、皖、豫等省穷民就食来陕,使石泉县人口骤增数倍。虽屡遭严重旱涝灾害,如道光十二年(1832),“阴雨伤稼,大凶,人相食”(民国《石泉县志》),人口仍增长较快。乾隆四十八年(1783),石泉疆界改动,分出五郎关置宁陕厅。据乾隆五十二年(1787)统计,城内尚有5295户,29794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达11657户、74103人。
民国前期,军阀混战,民无宁日。十七年(1928),国民党张维玺师移防陕南,设“租石捐”及“四倍加征”诸名称,征科盛极一时。苛政猛于虎,民众外逃不计其数。十九年(1930),川军为抢地盘,数次围困石泉城,城内损失惨重,民穷财尽。后来连年旱灾,所存人口,土著寥寥。“四方商旅聚而成族”,共计12566户、70060人。二十八年(1939)统计,全县有人口11864户,82244人。二十九年(1940),石泉县霍乱流行甚速,由陕南防疫专员派巡回卫生队、防疫队驻石泉,实行防疫及传染病管理。据统计,患者2140人,死亡621人。1949年底统计,全县人口共20107户,94700人。
清末至民国,人口迁移从未间断。据中池乡1986年统计,外省籍人口占97.7%。
建国后,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出生率逐年上升,出现了1954年、1962~1974年两次生育高峰。1952年人口超过10万。1955年起过11万。1959年加上水电工程队迁进人员,达12.9万。1968年超过14万。1970年超过15万。1971年受大量工程人员迁进的影响,人口总数超过17万。
1973年,全县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抑制了人口过猛增长的势头。1979年,贯彻执行“提倡一胎,控制二胎,杜绝三胎”的生育政策,制定了行政、经济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从1983年起,连年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任务,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
建国后,除常年国家分配来石泉县大专毕业生、干部和技工外,发生过两次大的人口迁移。第一次是“大跃进”年代(1957~1959),石泉水电站和汉江大桥工程上马,迁进1万余人。后工程下马,工程队人员于1961、1962年迁出。第二次是1968~1971年,水电站、汉江大桥、阳安铁路3处工程先后动工,迁进2万余人。工程完毕,延至1980年才陆续撒迁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