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以来,在县城、西沟、大坪、茅坪、桃园、西营、四新、南岔、月儿、前坡等乡都发现过新石器时代的石刀、石斧、石凿、石铲。80年代中期,县城附近出土一批东方剑齿象、犀牛、鹿、箭猪等动物化石。这批化石中,石化程度较浅的大都有刮削、砍砸的痕迹。经专家认定,这是白河地区早期人类活动的印证。县城、月儿、大坪、药树、冷水等地以及汉江北岸有大量秦汉、三国时期先民生活、活动的遗迹,县城、月儿、冷水、仓上、茅坪等地出土的“嘉平”、“太康”、“天监”、“咸熙”、“正始”等年号的纪年砖及鲜卑人用过的玉、铜质带钩便是佐证。
明初,当局为防止“流民作乱”,对白河施行了“禁山”(“控其山,禁流民不得入”)。到成化十二(1476)年,白河设县,湖北、安徽、江西、湖南移民来白河“插草为标”进行圈地,“披荆阔草”、“刀耕火种”、渔猎伐山为业,少数移民或佃或贾。当时地广人稀,业农者广种薄收,居民是“食物常足”,“不忧冻馁”,却无积蓄,“错居多异地之人,声音五方皆备”。
白河地域在明、清时期,以至民国初年还是“古木参天”、“人户萧条、路歧荒僻”。唐、宋时期社会比较安定,当时本境总人口2.4万多人。宋末,社会动乱,人口开始减少。到元初,人口仅1.1万余。
明成化十二(1476)年建县时,白河县总人口达2.3万多人,明末增长到2.6万余。明末张献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经过白河时,“人民星散,十去其九”,在籍人口剧减。清初,白河县城居民仅10余户,足见人口减少之程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奖励垦荒,并鼓励生育(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加之大批移民迁入,使白河人口迅速增加。至乾隆末年,白河人口发展到近4万余。嘉庆六年(1801),白河总户数达10320户,总人口达51110人。清末,社会虽然动乱,偏僻之地反而安定,自然经济状况少与外界接触,且湖北、关中尚有移民迁入,清末本县人口上升到63000多人。
民国十(1921)年,白河人口接近7万人。民国时期人口出生率高,死亡率亦高,人口增长缓慢。抗日战争爆发后,关中、河南、湖北又有一批商人和手工业者迁居白河,并成立了河南、湖北、河北等同乡会,人口突增。这批迁居商人、手工业者,基本都留居下来,其二、三代已成为白河人。
白河第二次解放后,随着党政、经济工作的需要,又有一批“南下”(来自山西、河北)、“西进”(来自河南、湖北)干部留居白河。建国以来,从大、中专学校分配了多批外省、外县的毕业生来白河工作,1978年后,大多数先后调回原籍,但仍有1/5定居白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