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一 儒学署、劝学所
旧时,本县文化活动多为民间自发活动,政府无专门管理机构。明、清时期县衙成立儒学署、劝学所,主要管理教育,亦管理文化,但只限节日庆典、文庙祭祀等。其它文化活动都由民间自发举行。
二 民众教育馆
民国16年(1927),县城凤州成立通俗讲演书报阅览所,有旧房两间,陈放少量日报和《省府公报》供人阅览。20年(1931)改为民众教育馆。27年(1938)馆址迁原凤州西街小学,省上配发“万有文库”图书数百册,订少许报刊杂志。32年(1943),馆址再迁凤州西街小学对门,管理人员4人,每日阅览者多为机关职员和学生。37年(1948),撤销民教馆,书籍报刊交县初级中学及凤州镇中心国民学校保存。
三 文教局
建国后,本县文化事业先后由文教卫生科、文化科、文卫局、文教局主管。1984年后,文教局设一专管文化工作的副局长,并设文化股,管理全县文化工作。
四 文化馆
1950年元月,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成立凤县人民教育馆,设问事处,办黑板报,开展报纸杂志阅览,宣传人民政府政策。1951年,人民教育馆随县人民政府迁往双石铺,更名为凤县人民文化馆。1953年更名为凤县文化馆。主要担负组织、辅导全县城乡群众业余文化活动。除下乡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外,还开展经常性馆办活动,如举办各类创作学习班、各种展览、组织群众业余文艺调演、创办文艺刊物、组织节日文娱活动、橱窗宣传、图书阅览和举办舞会、放电视、录像等。1985年,馆内设工艺美术服务部,制作龙灯、狮子、彩船、大头娃及社火面具等满足县内外群众文娱活动需要。1989年有职工11人,设馆长、副馆长各1人。
五 图书馆
1982年成立,与文化馆一套人马、两个牌子。馆内藏书一万余册,年订报纸30余种,杂志200余份,开展图书借阅和报刊阅览工作。至1989年,全县工会、学校、厂矿、机关共建图书室76个,藏书76800余册。
六 电影公司
1955年10月,成立凤县放影队,1961年3月成立凤县电影管理站,1980年成立凤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事业单位,编制11人,管理全县电影片发行、技检维修、放映宣传等工作。
七 影剧院
1979年10月,成立凤县电影院,由财政局领导。1980年9月改归文教局领导。1984年6月,县电影放映站并入,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至1989年有职工12人,设经理、副经理各1人,专管县城电影放映工作。
八 凤县剧团
1958年成立凤县中心业余剧团,1959年9月,成立凤县人民剧团,1973年更名为凤县剧团。1986年县编制委员会批准为集体事业单位,编制职工60名。
九 乡镇文化站
1980年冬,凤州公社建立本县第一个农村文化站。1981年后,根据中央《关于关心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建立乡镇文化站,至1983年,全县14个乡镇均建立文化站。黄牛铺、龙口、三岔、平木还建成中心文化站。文化站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还开展图书阅览、电影、电视放映、摄影、美术、书法展览、举办创作学习班和体育比赛等活动。并与乡镇农民业余技术学校紧密配合,举办各类农业技术讲座,传授科技知识,培养科技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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