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城池兴修始末
本县今县址创修于唐武德三年(620),时为川县治,初无城。明景泰元年(1450)知县周本始建土城,城区四周系黄土台塬,西北依高岗,东南低面水,七星河、水绕城东注。城周长4华里,开城门7个(名东门、小东门、南门、小南门、西门、小西门、北门)。正德十三年(1518),知县徐让重修。嘉靖四年(1525),知县孙昌增修;三十四年(1555)地大震,城圮;三十五年(1556),知县孙科再修;三十九年(1560),知县王世康增修。万历七年(1579),知县徐三畏补修;二十二年(1594),因南门外水冲击城墙,知县黄铉始筑堤,沿堤植柳障水。崇祯八年(1635)八月,李自成农民军攻城,围40余日,至九月二十日,从西城墙壅土成桥,毁城而入;十年(1637),知县宋之杰重建,城墙增宽1丈3尺,增高6尺,增筑雉堞,创修敌楼5座,青砖砌护:计西南隅1座,高出城墙2丈余,南北四丈,东西三丈;东南隅1座,阔5丈5尺;北1座,阔3丈8尺;西2座,俱阔3丈。七座城门上均建楼阁和防御设施。城墙上修女墙一道。壕堑深2丈,宽4丈;疏通水,筑堤植柳如旧。
清顺治三年(1646)正月,贺琛农民军攻城,小东门、小西门城门楼及防御设施皆焚毁,城南堤柳被砍伐无余;十七年(1660),知县刘翰芳重修。乾隆十七年(1752),知县张于耕增修,时城墙东长313丈,西217丈,南264丈,北92丈,周长886丈;高4丈,厚1丈4尺。嘉庆十年(1805),河水几次漫城根,知县谢时懋率百姓浚复故道;二十年(1815),知县宋世荦浚流筑堤,并修补城垣如旧。同治七年(1868),知县方启宪倡修。光绪二十六年(1900),知县唐松森又倡修。
民国初,国民革命军陈发荣部驻县城,拆毁寺庙,在城内(今县委院)修筑公馆住宅,并在大门上修筑城楼。三十七年(1948),县长王绪、郭锺麟先后在城墙顶加修掩体,并在东门外修筑围墙防御工事。
建国后,50年代末,古城墙被农民作为土肥挖掉,城门楼阁先后被拆除,仅余西城墙一段(今县监狱)残存。
二、城内主要古建筑
县衙。在西大街北(今县政府)。明洪武二年(1369),县主薄金渊建,门堂俱备,其中正堂3间,议门3间。正统时,知县周本在大门上建鼓楼1座;门内建6房(户、吏、工、礼、兵、刑)东西各12间;在议门东建迎宾馆,西建狱。正德十四年(1519),知县徐让重修。嘉靖十一年(1532),知县杨瞻增修鼓楼;三十四年(1555)地震,鼓楼倾圮;三十五年(1556)知县孙科重修。崇祯八年(1635),李自成军入城,县衙尽毁;九年(1636)知县宋之杰创修大门台1座,上建转角楼5间,置钟鼓;重修迎宾馆1所,仪门3间,东西角门各1间;增筑戒石亭1座,大堂5间,堂前卷棚5间,东茶亭3间,西库房3间,东西吏房共17间,皂房4间,公20间,狱门1间,狱神庙1间,监房3间,堂后东西门皂房各1间,过堂门1座,退堂5间,宅内前堂5间,后堂5间,两廊房6间,内厨房2间,家人房2间,外厨房2间;西建书馆庭3间,后卷棚3间,南马房5间,北马房2间;东建县丞衙大门1间,外厅3间,皂房4间,书办房3间,茶亭2间,内宅厅3间,书房4间,厨房3间;西建典史衙大门1间,外厅3间,皂房4间,书办房3间,茶房3间,内宅厅3间,书房4间,厨房3间。清康熙年间,知县孔元祚、毛士储相继增修。乾隆年间,知县陈朝栋、熊家振重修宅堂。嘉庆初,知县何承熏重修宅堂;十四年(1809),典史程树功重修典史厅,并建2堂。清末及民国年间,县衙古建维持原状,很少维修。建国后,县衙古建筑陆续被拆除。
多贤书院。在小西街北。清乾隆三年(1738),知县张素从飞凤山(明弘治中期建)移建;二十一年(1756),知县唐宣文增修。嘉庆八年(1803),知县和绷额增修;二十年(1815),知县宋世荦重修。光绪三十一年(1905),知县谭绍裘改为高等小学堂,鼓励百姓捐款,修建讲堂、饭室、自修室、教习居室、体操场若干间及厨、浴、厕所。民国二十九年(1940)九月,在此创建扶风县初级中学。建国后,扶风高中设于此处。
文庙。在东大街路北(今城关初中),始建年代无考。唐大历二年(767),县尉袁弁修。宋皇佑元年(1049)知县王宗元重修,后又6次增修。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知县马政和始建泮池。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知县毛士储重修。乾隆二十一年(1756),知县唐宣文重修,增建木坊于泮池上;五十九年(1794)知县王骏猷重修。嘉庆二十一年(1816),知县宋世荦重修。民国初,在内创建扶风县第二高等小学;十八年(1929)大旱,因年馑停办。建国后,在此建立扶风县东大街完全小学。
城隍庙。在东大街路北。明洪武三年(1370)主薄金渊建。正德十三年(1518)知县徐让重修。嘉靖十三年(1534),知县杨瞻创建钟、鼓楼;二十三年(1544)大门失火,里民赵玺等重修,并在二门内创建坊牌1座;三十年(1551),正殿灾,知县杨洞令乡民赵从周等重修,创建献殿;三十六年(1557),知县孙科重修两廊。万历二十六年(1598),始建大门外坊牌;四十二年(1614),增修献殿。崇祯六年(1633),知县王国训创建街南乐楼(戏楼)5间,大门内画廊20余间;八年(1635),李自成陷城,乐楼、门、廊俱毁,庠生王光祖、田等重建。清康熙十、二十七、四十年(1671、1688、1701)重修。乾隆二十三年(1758),重修正殿,两廊建财神、马神、土神祠。嘉庆十八年(1813)重修;二十三年(1818),知县宋世荦修两廊及钟、鼓楼,大门、二门。民国十四年(1925)又重修。建国初将城隍庙改作粮库,先后拆除玉皇楼、道院、琉璃五龙壁和二门房。1958年大炼钢铁时,砸毁大门外铁旗杆2根,大铁钟1口。“文化大革命”中,毁掉房上脊兽、斗拱、琉璃云龙装饰和大门外1对铁狮。1973年以来,陆续对古建群进行维修和油漆、彩画,用砖石砌护了东西两崖。1986年增建碑廊14间,修筑台阶走道和水泥钢管栏杆,面貌一新。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博物馆驻此。
三、街、巷、道路
明、清时,城中为十字街,有东、西、南、北四条大街和小西街、小南街及新建、仓门、岳家、赵家、顺城、猪市等大小巷12条。东大街路出东门,西大街路出西门,南街路出南门,北街路出北门。北街之东为小东街,路出小东门;北街之西为小西街,路出小西门;西大街之南为小南巷,路出小南门。东大街之北为光禄巷、仓门巷。东大街之南为赵家巷。西大街之北为猪市巷,折而北为小北街。主要街道西高东低坡度较大,因流水冲刷,原用石条铺砌,清嘉庆二十年(1815),石条倾窄难行,知县宋世荦率绅士、街民重新铺砌。
民国十一年(1922),修筑西宝(西安至宝鸡)公路时,华洋义赈会以工代赈,自东门外沿东城墙、北城墙至北门口修建了城北公路。
建国后,改建、扩宽和整修了城区街巷道路。1965年陕西省胜利机械厂迁址城西南,兴建自小东门至贾家坡的胜利路,初为石子路面,1971年改铺沥青路面,1983年投资24万元,改建、翻修、拓宽为水泥路面,总长2018米,宽6.8米,总面积13722平方米。
1971年,投资7万元,翻修东西大街,挖掉原铺石条,拓宽路面,建成水泥路面街道,长800米,宽19米,总面积15200平方米。1983年投资5万元,拓宽文艺路(原仓门巷),筑成沥青路面,延伸至城北(美阳路),长260米,宽6.6米;北街路筑成水泥路,长268米,拓宽为7米。
1986年将原小东街、城北公路改建为美阳新路,水泥路面长422米,宽9米,总面积3798平方米,西连北大街(县人民医院门口),东通西宝公路,为城内第二条主要大街。是年,县工商局集资37万元,在县城东关沿七星河西岸修建商业街,建商业用房84间,并修成一条长230米,宽8米的水泥面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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