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区
明代县下设里,里下设甲。全县计有5里:镇江里、任河里、清水里、靖宁里、东明里。甲数不详。
清代,本县设城厢和4乡,乡下设铺或牌。东乡辖洞河、庙沟、目连桥、围圈、古家村、八道河(上下牌)、汝河、双河塘、六道河、中南等10铺;南乡辖外权河、内权河、西权河铁佛寺、竹黄溪乱石滩、鱼溪河、绕溪河、盘厢河(上下牌)、毛坝关、朱溪河、麻柳坝等10铺;西乡辖大南(上下牌)、鸡公滩(上下牌)、小石河、王家湾(上下牌)、尚家坝(上下牌)、东七元河、西七元河等7铺;北乡辖中北(上下牌)、蒿坪河、林闹河、五郎坪、马营铺汉王城、大北(上下牌)等6铺。总计34铺、18牌。道光《紫阳县志·地理志》载:“各乡舆地旧志末记。道光十三年知县陈仅行保甲,逐乡清查,始分编成册。自后各铺乡保无敢藉犬牙相推诿者。”
清末实行“地方自治”,将全县划为5个行政区域。除东、南、西、北4乡各为一区外,又从东、西、北3乡中分出中南(前山)、大南(下牌)、中北、鸡公滩(下牌)等铺的5牌设立中区。民国元年(1912)9月,增设东区许家河铺、古家村铺(上中下牌)、八道河铺中牌,南区大坝塘铺,西区大南铺中牌、小石河铺(上下牌),红椿坝铺、阳坡铺、阴坡铺、尚家坝铺(上下牌)、鞍于沟铺,北区蒿坪河铺(上中下牌)。全县总计共5区、44铺、31牌。
从民国二十二年(1933)起,紫阳陆续实行保甲制。至二十七年(1938),全县划为城区、蒿坪、林闹、五马、七宦、鸡王、尚石、红瓦、洞汝、双许、古围、八道、庙目、权河、铁绕、竹黄、渔溪、大盘、朱麻等19个乡。各乡设保长联合办公处,称联保。其中林闹乡设置不久即并入五马乡。次年,又撤销鸡王、尚石,并入红瓦乡;撤销古围、八道,新设古道(后更名洄道)乡;撤销权河、铁绕,新设铁权乡;撤销渔溪并入竹黄同时更名为竹溪乡,全县减为14乡。三十年(1941)取消联保建制,并将大盘、朱溪合并为朱盘乡;三十一年(1942)又将铁权、竹溪合并为权竹乡;三十二年(1943)撤销庙目,并入洄道乡,全县共11个乡,下辖102保。三十五年(1946)初,全县调整为10乡、95保、1573甲。
1949年11月30日紫阳解放后,全县划为蒿五、瓦宦、双河、权河、毛坝等5区,乡以下仍沿旧制。1950年2~8月,全部改建新制,设7区96乡;1952年又改为13区、126乡:区名均以序数为名,1955年底改为地名。
1956年2月26日后,又重新划为9区70乡,撤销焕古、瓦房、洞河等3区,并入城关;撤销麻柳区,并入毛坝;另设城关、洞河、瓦房等3镇。
1958年,全县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全县划分为10个公社、84个管理区 (含10个直属队、2街)。1961年改人民公社为区,下设60公社、1镇(县辖)。1984年改公社为乡,另设瓦房、三台、蒿堰等3镇(均为区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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