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紫阳置县到清末的399年间,发生各种自然灾害的年份共50年、53次,平均每7.5年发生一次。
明嘉靖七年(1528)五月,陕西全省大旱,人相食,饿死无数。紫阳亦然。
嘉靖十三年(1534)饥荒。
嘉靖三十三年(1554)饥荒。
嘉靖四十一年(1562)旱灾。
嘉靖四十四年(1565)旱灾,蝗灾。
隆庆二年(1568)六至七月大旱,大饥。
隆庆五年(1571)蝗灾。
万历元年(1573)秋旱。
万历六年(1578)秋旱,饥。
万历二十一年(1593)灾后大饥。
万历二十四年(1596)灾后饥荒。
万历二十八年(1600)秋旱。
万历四十一年(1613)四月,大雨雹,碎瓦伤稼。
万历四十三年(1615)灾后饥荒。
万历四十五年(1617)秋涝,大饥。
天启元年(1621)秋旱。
天启三年(1623)夏大水。
崇祯元年(1628)全省旱,紫阳大饥。
崇祯十三年(1640)“秋,全省大旱。十月,粟价腾踊,日贵一日,斗米三钱。至次年春十倍其值,绝粜罢市,木皮石面皆食尽,父子夫妇相剖啖,道殣相望,十亡八九”。紫阳亦然。
清顺治三年(1646)七月,全省旱,紫阳大饥。
顺治四年(1647)“汉水涨溢,淹没田舍人畜”。
顺治五年(1648)灾后大饥。
顺治十年(1653)五月大水崴灾。
顺治十八年(1661)五月雨雹成灾。
康熙六年(1667)七月大水成灾。
康熙八年(1669)八月大水成灾。
康熙十六年(1677)秋旱。
康熙十七年(1678)夏旱,秋涝。
康熙十八年(1679)秋涝。
康熙二十三年(1684)“六月旱,夏秋未登,大饥”。
康熙三十年(1691)旱。
康熙三十六年(1697)“县城南墙因雨坍塌五十四丈。”
乾隆十七年(1752)“秋禾被旱成灾”。
嘉庆二十三年(1818)夏,县城以东大暴雨,长滩沟发生特大型泥石流,汉水被壅为险滩②。
道光十二年(1832)“七月初旬,河水猛涨,间有冲塌房屋,淹毙人口;夏秋阴雨伤稼,人相食。”
道光十三年(1833)“涝。正月至九月,共晴三十三日,其余非雨则阴。斗米值钱一千六百,贫民典卖儿女,甚至骨肉相食。”
道光十六年(1836)“五月,飞蝗入境。三日大雨后,蝗殒,不为害。”
道光十九年(1839)县城南墙因雨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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