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蓝田村庄建设主要以一家一户的住房建设为主。当时民宅建设的结构、类型、施工方法,较之以前已有很大发展,富豪人家住宅讲究,以单幢建筑组成庭院,以庭院为单元或沿纵轴线或沿横轴线构成各种形式的组群。其建筑艺术处理,有的墙体下部台基与柱侧脚、墙收分相配合,增加房屋的稳定性。房子四周墙面以青砖包之,房盖为方椽占砖小青瓦,房屋木料以松柏为主,各种装饰,多采用紫檀、花梨和楠木等高级木料,造型雅致,色彩绚丽,室内地面垫大方砖。他们都是一户数院,一院数幢。较富裕户的家庭,讲究建四合院,三合院,多数人家住三间一院拱脊房。至于贫苦农民,有的住茅草房,住窑洞。在南部、东部山区,居住条件更差。其公共建筑主要是寺堂庙宇,较大的修有前殿、中殿、后殿和其它附属物,多采用回廊与殿堂相结合,施以白石台基,黄绿色琉璃瓦屋顶,朱红色门窗、墙、柱等,有的庙前建有戏楼。村庄布局一般为一字型,南北向村道,也有东西向村道,大村有二字型村道,有的则布局杂乱无章。村道一般宽5~10米。民国期间,由于政治腐败,蓝田村庄建设基本维持原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经过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了田地和房屋,生活渐渐富裕起来,盖新房者越来越多。60年代窑洞逐渐废弃,草房绝迹。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设施增加,全县519个生产大队,陆续盖起了大队部、文化站、医疗站,有的兴办学校、幼儿园、科研站、农场、林场、铁木业工厂、编织厂、拖拉机站、代购代销店等。各生产队普遍修建了饲养室、仓库、小队部和部分农产品加工作坊。与此同时,村庄的市政设施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川道和平原地区,大部分村庄修建了通往乡政府的简易公路,村村通大路,有的还作了“硬化”处理。人畜饮用水难的地方,有的打深井修建了水塔,铺设供水管道,农民也用上了自来水。有的建立了抽水站,采用集中定时供水,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业连年丰收,农民家庭收入增加,迫切要求改善居住条件,80年代形成建房热。
农房建设规模之大,发展之快,标准之高为建国以前所未有。富裕发达地区建房多为砖木结构平房和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平房约占总建房户的20%左右,还有少数农民建3~5层楼房。
多年来,在村镇建设方面,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和必要的管理,乱占滥建现象十分严重,建房与农业争地矛盾日趋尖锐。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农房建设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1983年,县政府责成县城建局组织力量,尽快完成全县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到1985年,全县519个村委会的粗线条规划基本完成,对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节约用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