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本县先后涌现出许多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新人新事,下面仅叙几例:
1964年8月,渭河暴涨洪水,龙背公社高家大队杨东生产队共青团员王武玲和群众抢修河堤时,听见有人喊“快救人啦!小孩掉到河里了!”他立即奔向河边,跳下水,同大浪几经搏斗,终于将要被激浪卷走的陈岗娃救上岸。12月17日,下吉公社阳尹小学少先队员王金平放学回家,去地里劳动,听到一个井里有小孩哭声。井大水深,周围无人,他叫喊着远处的一位少年快去村里叫人,自己毅然下井,救出了三岁儿童王永平。共青团渭南县委立即发出了《关于开展学习共青团员王武玲、少先队员王金平的决定》。
1964年12月5日,阳郭公社田茂大队团支部书记田振刚在通往本社高家大队的公路上,拾到了一张活期存折,上存金额723.91元。田振刚从中发现是牛家大队第二生产队的,估计是队干部去阳郭办事而不慎丢失的。他立即赶到阳郭镇,未寻见失主,又返回来到牛家二队,将存折交给了队干部。
1965年元月31日,在本县南七公社红林杨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解放军某部护士长梁社开,为了帮助社员抗旱,从涝池担水灌溉麦田,不幸冰破落水,光荣牺牲。2月10日,在晒安人民剧院为梁社开举行了追悼大会,《陕西日报》作了专题报道,随后当地群众又为他立碑纪念。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出了关于学习梁社开烈士英雄事迹的通知。
龙背公社南袁大队李巧珍,和她初中时的同窗学友、现役军人袁选民订婚。1975年7月,袁选民在值勤时受伤,后病情恶化,截掉右腿。他为了不连累李巧珍,便写信说明情况,让她慎重考虑婚姻问题。李巧珍经过充分考虑,便给袁选民写了一封长信,鼓励他安心并保养身体。为了表达自己的忠贞爱情,她还特地给袁选民写诗相赠。1977年,袁选民复员回家,李巧珍不管社会上的一些流言蜚语和好友的劝告,不讲条件,同袁选民结了婚。
辛市公社权家大队女共产党员钱淑婷,从1977年起就照料孤独老人王彦平。王彦平是个外地人,从合作化到1976年,一直担任生产队干部。他一生没娶过亲。长期以来,钱淑婷一家主动为王彦平老汉添置、拆洗、缝补衣服、被褥。1977年秋,王彦平拉肚子,起不了床,钱淑婷给他收拾干净。随后,又为他请医生,煎药,做鸡蛋挂面。晚上,还让自己老伴和王彦平睡在一起照料。这年腊月,王彦平老汉又病倒了,钱淑婷和二儿媳妇轮流照管。她大儿子还多次给王彦平老汉买来药物。由于她一家人亲切照管,王彦平老汉的病不久就好了。钱淑婷又和家里人商量:“彦平老汉没儿没女,还是咱们给把棺材老衣准备下。”全家同意后,钱淑婷把给自己准备的棺材料,给王彦平老汉做了棺材,缝好老衣。1981年11月,钱淑婷叫儿子把王彦平背到自家的火炕上,一家人日夜守护,精心照料。王彦平去世后,钱淑婷一家按当地的风俗习惯埋葬了他。生产队把老汉仅有的遗产——一间房,给钱淑婷,她却说:“要那干啥?照顾孤独老人,是共产党员应该做的。”1982年12月,钱淑婷被选为出席省五好家庭代表会的先进个人代表。
阎村公社卢王大队曹玉仙,原是四川姑娘,1970年和卢王大队的卢存孝订婚。第二年夏,卢存孝因公受伤,截肢残废,在住医院的90天里,曹玉仙昼夜守在身边。她每日给卢喂四、五次饭菜,添减被褥,换洗衣服,倒屎倒尿。还帮他翻身穿衣,扶臂行走,锻炼身体,从无怨言。1973年,曹玉仙和卢存孝结婚。婚后多年以来,曹玉仙对爱人关心照顾,无微不至,队里或附近若放映电影,她就用架子车拉着丈夫去看。卢存孝也尽量帮曹玉仙干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儿,如剥棉花,剥玉米,还自学医学知识,为群众打针看病。曹玉仙的公公是退休老工人,在工厂是先进个人,回村后又是受人欢迎的调解员。曹玉仙的婆婆心底善良,虽然年过60,干活不避轻重,常和儿媳争着干地里活。曹玉仙有3个孩子,另外还有3个弟弟和3个弟媳,全家3代共13口人。曹玉仙把这全家关系处理得很好,不论婆媳之间、妯娌之间,都相处得十分和睦。1982年12月,曹玉仙出席了省五好家庭代表会。
良田公社姚家大队第六生产队社员姚新安患有精神病,家中劳少,生活困难。70岁的老党员姚水生和姚新安家结成联系户,经常指导帮助姚家种好责任田。两家合伙养了一头母牛,下了牛犊。姚水生执意不要,还借给姚新安家30元钱,支持搞家庭副业。此后,姚新安家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有了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