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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佩(1930~1960) 石泉池河镇人。从小在家务农。13岁时给地主放牛。18岁,被国民党拉壮丁,当兵10个月。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在蒲城永丰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次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军后,他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师十九团三营七连历任通讯员、副班长、班长、通讯排排长、警卫排排长,曾参加过蒲城战斗、眉扶战斗、兰州战斗。在蒲城战斗中,行军途中,主动帮助战士杠机枪、背弹药;到达宿营地后,又帮助炊事班烧火做饭。在草尾村战斗中,已经长途行军一夜,非常疲乏,首长又派他到五里外去找向导,他完成了任务。第二天拂晓,战斗打响了,部队在50米开阔地被封锁,连长派陈振佩与兄弟部队取得联系,并通知三排撤出阵地。他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下,冒死完成了任务。1952年12月,部队送他去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军军政干部学校(西北军区西宁军干学校)学习,编在该校三大队十九队学习,成绩优异,在校荣立三等功。1954年,参加抗美援朝,赴朝作战,担任班长、排长,他作战勇敢,几次受到首长表扬。1957年7月,参加一军文化补习学校学习。1958年因病退出现役,回到地方,分配在石泉县公安局工作。他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1960年9月,赴宁陕蒲河公社执行剿匪任务时,因在夜晚,目标不清,被同时参加剿匪的当地干部(团委书记)误认为匪徒而开枪打死。牺牲时,年仅30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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