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在全市开展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的所有群众文化活动,以及陕西省文化厅、宝鸡市文化局及政府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的职能;对群众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故事、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展览进行辅导、培训和实施;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面向社会开展艺术教育和培训,辅导、培训各门类业余文艺骨干及文艺爱好者;管理、辅导各类馆办业余文艺团体;进行馆站指导,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专业干部;负责全市群文工作调查、研究;开展群众文化理论及各专业学术理论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群文信息、群众文艺创作、理论刊物和各类业务资料;搜集、整理、保护、开发、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 办公地址:宝鸡市经二路西段97号 联系电话:0917—3212765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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