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秧歌:秧歌队30-50人不等。一般男女各半,为两列队形。民国初期以前。妇女不出家门,不参于社会活动,秧歌队中的女角由男性扮演。1940年以后,陕甘宁边区提倡妇女解放,男女平等。青年妇女在扫盲识字、参加大生产运动的同时,也参加了扭秧歌等文艺活动。1941年,八路军留守兵团鄜甘警备司令部在鄜县举行“九·一八”运动会,有女学生上街扭秧歌。随后妇女参于扭秧歌等文艺活动便由城镇普及到农村。1944年4月5日,延安《解放日报》以《鄜县群众文化提高》为题刊载消息报导:“丰衣足食心欢畅,春节期间,鄜县城关区劳动模范王培有与妻子段玉梅率全家闹秧歌。段玉梅坐的花船引来观众最多……”一般村庄的秧歌队,多为转场庆贺式,伞头领唱,边扭边唱。秧歌队中附有旱船、竹马或舞狮、龙灯等。县城、张村驿、羊泉等比较大的集镇,人口众多,四乡村民,蜂拥而至。春节期间“闹社火”,白天晚上各不相同,白天中午锣鼓开道,芯子领先,高跷跟随;秧歌队男女两个秧歌头手持弯镰直斧,两列队员肩挑花篮居中,有锁纳乐器伴凑;平台压后,另有一组锣鼓助威;只扮节目,不唱歌曲,大队人马穿街而行,观者万人,相互拥挤,热闹非凡。夜间,以秧歌队向机关单位、商业字号、居民家庭打园场庆贺为主。有伞头领唱恭喜歌曲,伴有旱船、竹马、舞狮、龙灯、大头娃等杂耍节目。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