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称“敷教名区”的古商县(县治在今丹凤古城村),汉元始三年(223)设学官。金代废县,学官亦撤。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成立龙驹寨州同衙门,设学正、训导各一员,负“造士之责、师生教养之规”。民国初,龙驹寨设县佐公署,配有专人掌教。民国三十七年(1948),龙驹设治局成立,设第三科主管文教,有科长、科员,且有专职督学。
1949年建丹凤县,县政府设民教科。翌年,改称文教科,配备副科长1人,科员3~4人,各区相继设文教助理员(干事)1人,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项事业。1956年9月,文化、教育分科,教育科设副科长1人、科员4人,并配备专职视导员2人。1958年12月,丹凤县撤销,教育科亦撤。1961年丹凤县恢复,成立文教卫生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干事3~7人。1963年,区设视导员1人、少儿辅导员1人。少儿辅导员属教育编制,业务上同时接受团县委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文教局业务由政工组接管。1970年,在政工组内设教育组,有正、副组长及5名干事,各区设文教干事1人。1972年,教育组改为文教局,设正、副局长及8名干事(地址在丹凤中学东侧,自此从县政府迁出),区、社两级均各设文教干事1人。1981年,文化、教育分设。教育局配正、副局长和办公人员7人,区、社设教育干事。1982年,取消区、社教育干事,成立区教育组,县、区教育干部均有增加。1987年,教育局迁丹中沿街楼。1989年,教育局内设三室四股:行政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育基金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纪检股(纪检后升格为副科级)。1990年,县教育局增设教育督导员(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