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乡勇
《续修商县志稿》载:清嘉庆三年(1789),龙驹寨州同盖方秘为镇压白莲教曾广泛组建乡勇,“三丁抽一,得三千人,晨集午散,日无废农事”,后武关、竹林关亦组建之。自盖之后,直至清末,各地遍设乡勇团练。
第二节 红枪会
民国十四年(1925),寺坪娘娘庙驻扎镇嵩军一部(首领彭明),常到白桑塬、西流岭一带绑票。当地人彭传绪兄弟5人,激于义愤撵走彭明。几日后彭明带兵抓走彭家老五,彭家连夜赴河南灵宝请来红枪会孙师傅,为彭家丁壮教咒、练拳组织起红枪会。旋去寺坪抓住彭明救回五弟。红枪会首战告捷,附近各村青壮年俱来学拳习武。红枪会迅速发展到白桑塬、寺坪、宽坪、花园、王河爬、南沟、大峪沟、龙嘴、毛里岗、牌楼河、月日等地,多达三四千人。由彭家老二传德与张崇宽任正、副师长,彭传俊、周廷绪、汪文敏任营长,彭振锁等人任连长。南沟头目周俊德、大峪沟头目周治林、王河爬头目王平世。
红枪会抗粮、抗捐、反抗镇嵩军刘振华入陕,起到策应北伐军作用。驻龙驹寨自称“商洛游击司令”的刘世杰,令其竹林关驻军连长袁柱子沿古路河逆进,企图消灭寺坪红枪会,红枪会闻讯,兵分三路阻击。中路在牌楼河口与镇嵩军接火,战斗激烈,会员王牢实奋勇冲杀,专砍马腿,使敌惨败退回竹林关。红枪会员死伤人数与敌比约占三分之一。
红枪会以寺坪为中心,地盘扩大到七个保。系自发民间抗暴组织,活动达三年有余,后因内部争权夺利,分崩离析,日渐衰弱。本县东乡等地,亦有类似组织。
第三节 民团
民国十一年(1922)九月,奉令办团。每团设团总1人、副团总1~2人。境内之东二区为商县保卫团第一分团,辖商洛镇、老君、前寺坪、后寺坪四个支团。有快枪12支、来复枪20支,逐日操练,“12月在商洛镇堡子击毙土匪2名”。十二年(1923)“3月于乾河沟拿获土匪1名;四月赴峦庄击退11名土匪;又在寺坪击退土匪,缴获长枪9支;6月再沿庾家河至兰草击退土匪,得刺刀4把;8月在月日保打败土匪石禁,缴获伪造印信,捉匪犯1名。复往寺坪保拿匪3名。东二区十保支团有快枪二支,十一月拿土匪3名”。东三区为一分团,辖寺底铺、铁峪铺、马蹄沟、竹林关四支团。“马蹄沟支团有快枪40支,十一年(1922)八月拿土匪1名。”(摘自民国档案)
民国二十一年(1932),李长有军血洗龙驹寨,龙驹寨冯麟生民国不战而逃。寺坪民团队长彭传行却没伏于高老寺岭至牌楼河一线,击退李之余部。其中民团团丁赵进录1人在东山寨子打死李军2人,缴枪2枝。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为适应战争需要,国民政府再次整顿保甲,集训壮丁,各联保普遍设立社训总队,下设“常备队”(全称义勇壮丁常备队)及“后备队”。但各乡的常备队名为抗日义勇,实为地方割据之工具。当时有棣花刘松林、茶房谢孝廉、商镇石振帮、老君张仰之、龙驹冯麟生、寺坪杨佩万、铁峪铺田兆丰、武关田爵禄、竹林关白青云、峦庄朱华锦,他们互相争夺地盘,扩充实力,你攻我伐,人民受害不浅。然武关在田锡侯负责社训总队时,曾聘中共地下党员周宝航、王士哲、杜景任教练,先后培训500余人,大多接受了一些革命思想,对当地抗日救亡活动,起了一定促进作用。
第四节 国民兵
国民兵为国民党之地方武装组织。民国二十八年(1939)国民政府设兵役部,陕西省设军管区,当时第四区(今商洛地区)设团管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商县成立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兼任,副团长为专职,并设团附,负责训练国民兵和征募工作。下设征募股,股长1人、股员2~3人,负责征兵;编练股,设股长1人、干事若干人、副官2人、医生2人、传达兵若干人负责训练。本境各乡(镇)成立乡(镇)队部,乡(镇)队长由乡(镇)长兼任,乡(镇)队附由县国民兵团部委派。乡(镇)队部设准尉事务员1人,主管乡(镇)队部的上下行文及日常事务。各保成立保队,保队长由保长兼,保队附由乡(镇)队部委派,保队附管理全保枪枝弹药、征兵、国民兵组训及身份证事宜。各乡保国民兵一切开支由乡保自筹。
国民兵系地方不脱产之武装。规定:年龄在18~55岁的男性公民,皆是国民兵。每年春、冬轮流训练,其武器以红缨枪为主,步枪甚少,枪支多在乡丁、保丁手中。
国民兵之军衔:乡(镇)队长、副队长、队附,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保队附为准尉。乡(镇)队附、保队附均着军装。
国民兵团的徽章为长方形,以漂白布制作。徽章边框,为外粗内细(文武线),颜色按军衔而有所区别。将官:红边,红槓(左边竖槓上有黑色△符号。上将3、中将2、少将1;校官为黄边、双红槓,△符号是:上校3、中校2、少校1;尉官为蓝边、单红槓、△符号是上尉3、中尉2、少尉1;准尉为蓝边、单红槓,无△符号。保队附和乡(镇)队部事务员为准尉。国民兵臂章为白底、蓝边、蓝色“兵”字。后改为金属圆形证章,白底、蓝边、蓝色“兵”字。
国民兵乡(镇)队部主要任务:负责征兵,训练国民兵,传送情报,掌握全乡(镇)枪枝、弹药,维持“治安”,保卫(镇)公所,设立盘查哨(捕捉中共党员及游击队员)。
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兵组织一度解体,解放战争开始,各乡(镇)、保再次恢复国民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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