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城位于沮河下游的桥山镇。东晋时为中部县,县城设于故城(今侯庄乡)。西魏大统九年(543),县城迁杏城(今桥山镇南城村)。大业三年(607),县城自杏城迁今址。
民国时期,全县共有6个镇107个村落。境内民居以沟畔洼地的土窑洞最为多见,遍布川、原、沟壑区,仅有极少土木结构房屋。城镇建筑破旧低矮,分布零乱。县城除庙宇,县衙建筑外,无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
据民国33年(1944)《黄陵县志》载:“明初县治犹在坊州城(今上城),北面高旷空阔,东西临水,屡修屡圯。隆庆六年,知县韦汝霖筑城墙三百一十丈,高增七尺,宽厚加一丈有余,外环砖堵,分布阵台,构五门,楼高三丈,巍然壮丽。周隍覆以垣墙,树柳万株。崇祯四年,毁焚庐舍殆尽,知县姚一坚重新修茸,多所营建,始筑上城,后又以地高多风,仍复旧城。明末城空复居人。清顺治十二年,知县彭圣培抚集里民复旧城制。后五年知县金九鼎捐迁衙署,捐俸新修县城。乾隆三十年,知县巩敬绪详请重修,其势依山,参差不齐,城垣周围八百六十四丈七尺,高三丈,顶厚二丈,砖垛高五尺,东门日“固守”,西门日“保障”,北门日“拱辰”,南门曰“迎薰”,小南门日“桥山览胜”,小西门日“金明雄据”,并筑护城石堤两道。城周围四里一百三十六号,为门七。嗣光绪二十四年(1898)知县杨克焘,宣统二年(1910)知县李光祖均事茸修。民国23年(1934)县长瓮墨山复有修补,又筑城上女儿墙一周。30年(1941)驻军陆军第109师师长陈金城为便利交通,新开西门一座,名日“追远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城建设逐步向东、南、西三面扩展,古老的土筑城墙大部分已倒塌、拆除,仅留少部分残缺不全的遗址。今县城西到张寨,东至石山、南至印台山,包括5个居委会,城区7个行政村,总面积2.66平方公里,妣依桥山,东、西、南三面环水,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楼房林立,整洁文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