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庄分布
靖边地广人稀。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全县仅有666个村,每村大者七八户,小者两三户,平均不到5户。村与村“相距每在十里八里或十余里之遥”(光绪《靖边县志·户口志》)。户与户之间,近者相距一二里,远者三四里,独家独院,分散错落。每户占地均在1亩以上。民国时期,人口增加,村庄增多,但每村也不过10来户,居住仍很分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迅速增长,村庄逐步增加,尤其是县北平滩地区,到50年代,较大的村庄三四十户,200多人,最小的村庄也有10来户。村与村相距多为二三里。户与户远者几百米,近者十几米,隔墙为邻者极少。杨桥畔乡从50年代初起,由国家投资,给多户移民修建住房200多间,布局为东西向二字形排列,形成了巷道,群众称其为“移民巷”,成为全县人口最集中的村庄。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驻地人口逐渐集中,公共建筑增多,形成了许多规模较大的村庄,小者几十户,大者上百户。分布杂乱,家户院落占地面积相对缩小,户与户紧紧相连。70年代初,对农村住房实行统一规划,各生产队在空闲地上设居民点,社员新修住房必须到点,原建在耕地中心和占用水地的户由生产队出工,在居民点上修房,分期分批地搬迁。居民点布局多为东西向一字形排列,每院占地水、滩地区不超过0.5亩,山区稍大。户与户隔墙为邻。县北部平滩地区如东坑、新农村、杨桥畔等公社较大的居民点三四十户连在一起,小的也有一二十户。由于本县群众习惯于独家独院,分散居住,因此,在建居民点时阻力很大。80年代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各生产队再未修建居民点,原住在居民点的户也大多数搬迁出去,自建院落。由于各乡镇对土地管理不严,农户乱占耕地擅自建宅院的问题相当严重。1989年,全县大小村庄涨为2000多个,平均每村20多户。最大的村庄300多户,分布于柠条梁、东坑、新农村、张家畔等平滩地区。最小的两三户,分布于周河、新城、五里湾、水路畔等山区。
二、住宅建筑
本世纪70年代前,本县南部山区的农户多选择土质较好的沟畔、山坡劈崖面刨土窑洞居住。窑深5~6米,高3~4米,宽3米左右,多以3孔或5孔窑为一院。中间1孔留门为正窑,两侧窑洞安窗叫“耳间”。正窑和耳间之间通巷道。这种窑洞冬暖夏凉,不漏雨水。土质较好的窑洞可维持数百年。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在窑口前再接盖2米多深的单坡向厦房,既美观,又可防止雨水淋坏门窗。在席麻湾、王渠子、海子滩等涧滩地区,有的农户用胶土打土坯券窑洞,群众称其为“土基子窑”,窑的大小布局与土窑洞大致相同。这种窑修建时取材方便,造价低廉,同样具有冬暖夏凉的优点。在60年代经济困难时期,为解决基建经费不足、材料困难的问题,靖边县委于1960年5月13日在王渠子召开修建土基窑现场会,在全县推广修建土基子窑。此后,各生产队公共食堂、幼儿园、大队部等公共建筑和一些社员住房大部分都改筑土基子窑。后因这种窑洞防水性能较差,有的地方土质不好,加之修造技术差,新建的窑洞大部分坍塌。还有些困难户用柳椽或沙柳把子作窑架,上搭柴草,抹粘泥筑窑洞。这种窑防水防压性能更差,用几年即塌陷,很少修建使用。
县北部平滩地区农民过去多住土墙木架结构的平顶房。房高3米左右,每间宽3米,一般以3间或5间为一院,中间一间安门,两侧耳间安窗,顶上抹泥,极少数富裕人家盖瓦,群众称其为“塞瓦房”。也有个别富户盖砖木结构的双面坡起脊房,或修砖窑洞。青杨岔、畔沟等多石料的地方,券石窑的较为普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盖新房、券新窑的日渐增多,绝大多数是砖木结构的起脊房或砖、石窑洞,还有的修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板房。据农村经济调查队1982年对北部、中部、南部各1个村共30户人家的抽样调查,年初使用房屋92间,1833平方米,年内增加7间,128平方米,户均增加住房4平方米多。1985年对3个地区6个村60户人家抽样调查,年内新建房屋26间,511平方米,户均增加住房8.5平方米。年末使用房屋247间,4356平方米,户均用房4间多,72.5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的936平方米,户均15.6平方米。1989年对110户农民抽样调查,年内建房18间,297平方米,全为砖木结构。年末使用房屋545间,8997平方米,户均用房近5间,81.8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的2709平方米,户均24.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90平方米,户均0.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