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种育苗
一、国营育苗
民国26年(1937年)在大西关(现搬运公司)建立苗圃,育苗地3亩,后扩大到35亩。育有椿、榆、槐、楸等苗木,供机关、学校在城壕、公路两旁栽植。
1950年后,增加苗圃人员,育苗地扩大到47亩,培育用材、油料、果类等多种苗木。1960年苗圃迁建谢家井村东北(今址),苗地50亩,主要培育土著树种。1965年,引进泡桐。1972年起,相继引进水杉、杨树(69号、72号)、雪松、柳杉和经济树80多种,并引进花卉、观赏树种50多种。同时,1955年建起县柑橘育苗场,培育柑橘苗木。1960年建立青龙寺林场,培育马尾松、油松等苗木。1974年建立油橄榄场,培育油橄榄苗木。到1987年,县直单位共培育各种树苗约714万株。1988~1990年三年中,仅林业系统各场培育苗木1353.4万株,年均451万余株。所育苗木除供应本县外,部分销往宝鸡、安康等市区和川、甘等省。
二、集体育苗
1956年开始,县人民政府从外地调回橡种、花椒种,分配各区组织农业社集体育苗。1958年公社化中,公社、大队两级办起集体林场。国家先后调拨核桃种、板栗种、君迁子种、油桐种、茶种等分配给场、队育苗、点种。1956~1971年,国家无偿分配社队林场林木种子29.2万公斤,扶持资金4500元,化肥6.8吨。社队林场自采自育,仅1971年共采集马尾松、橡子、刺槐、枫杨,棕榈、油桐等种子18万公斤。1974年后,国家相继调拨泡桐、茶、紫穗槐、水冬瓜、洋槐、桉树、香椿等林木种子,支援集体育苗。
1971年,县上提出大办苗圃。次年,提出育苗要“四舍得”(舍得好地、舍得资金、舍得肥料、舍得劳力),1973年共育苗1751亩。
1974年后,社队育苗以马尾松、油松为主。1974~1978年,县上委托林区供销社挂牌代购松球果,每年约收购15~25万公斤,由县林业部门打晒脱粒,以半价转售社、队林场。1978年最多购松果54万公斤,脱粒种子4900多公斤。1979年起,由三合公社林场组织场员和附近群众采摘或收购松球果,就地打晒脱粒。不论调出或本场作种,同样给予半价补贴。
1974~1981年的8年内,三合等10多个社、队林场,形成马尾松育苗基地,年均育马尾松苗40亩,产苗620万株左右;油松苗6亩,产苗约80万株,全部调拨山区社队集体造林,县上以半价补助。1981年后,保留下的少数林场,年出圃苗木270多万株。
三、个户育苗
1981年个户育苗兴起。所育苗木除马尾松、油松、柑橘、杜仲、厚朴、五桔子、漆树外,并向园林绿化树种、观赏树种与花卉、盆栽方面发展。育苗户年约百户,其所育树种、面积、产苗量,以需求和市场愉格每年多有变化。1986年开始,本县水杉、马尾松、油松及五桔子、杜仲等苗木栽植量不断扩大,县林业站、药材公司分别与育苗场、户签订技术指导及产、销合同,保证育苗场(户)按计划为群众提供优质苗木。1990年育苗200多户,生产各种苗木2100多万株。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一、明、清、民国时期
历史上本县人民重视树种引进和植树造林。“家有百株柳,烧柴不用山上走”;“竹栽沟边,杉栽阴湾,花椒柿子栽半山,核桃、板栗到处点(种)”;“三年桐子五年茶,十年兴起花栎扒”等林谚,都是群众对植树造林的经验总结。
民国26年(1937),南京国民政府明令3月12日为“植树节”,其农林部、教育部及陕西省林务局、陕西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先后颁布很多有关植树法规。同年县长余正东发动群众,在南乐区嵩山寺附近营造油桐70多万株,哄西省政府曾传令嘉奖。民国26~37年(1937~1948),全县累计造林551309亩,但是栽植多,成活少,其中民国37年(1948)成活率仅18.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1950~1990年,据统计年报,全县累计造林105.53万亩,四旁植树27405.4万株。但由于实际统计上的困难,上报数字往往不实;栽植多、成活少;林地内补造数字重复等原因,41年造林实际成活保存面积28.94万亩。造林按权属、方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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