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本地居民
考古发现,本地居民始居灞河流域中下游的坡度较缓,森林覆盖,靠近河边的女娲山、马盘山等地,并遗有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的工具;灞河头、二条支流——水田河与汝河(岔沟贯沟),两处埋藏有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在灞河上游和黄洋河岔流——县河(老县)发现战国、秦、汉时代历史文物则更多。
清乾隆、光绪两部平利县志引用《路史》、《陕西资政录》分别说平利之域“唐、虞为全提国”属地,后为“商、周时庸国”领土,据有关史料记载“庸国疆域”,平利县境当时则处其中心地带,是为庸民 。
第二节 外籍移民
由于历代战乱、灾荒、瘟疫,平利人口不断下降,明末尤甚, 饿殍载道,逃亡几尽,延至清初,仍是一片荒凉。康熙十八年(1679),平利始“铸印授官”,清廷为实行奖励生育,优惠农业,颁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湖广流民成批迁入,据有关《家谱》、墓碑和高龄老人口碑资料,湖广籍人口多是乾隆时期迁入,湖北籍的主要在嘉庆年间徙来。广东、江西、安徽人,亦相继而至。清末及民国初年,四川、河南、陕西关中及平利周围邻县人口接踵而入。故平利90%以上户口的先辈都是外籍移民。
客户当年来平利,是按官府指定方位或自寻处所,“挽草为界”(俗称“插草为标”)垦荒、开田、种粮食、兴特产。先到者,占领川道和浅山地区,每户有几山几岭。后来者,一是向原户低价购买或是租佃土地,一是向高山老林搬迁,也是“插草为标”,任其占有。今灞河流域的周、罗、袁、洪、余、曹等户都是湖南人,已发展到10代以上。王、张、武、饶等户都是湖北人,也繁衍了七、八代人。海拔2千多米的“千家坪”(在平利八仙与镇坪连界的化龙山中)于清同治年间(1862~1874),迁入广东、四川、湖北等外籍人达108户,开辟处女地,大种黄连、党参和洋芋,发展生产,骡马成群。清光绪至民国十八年,历遭天灾、匪患,人户全逃。另在三阳蒿子坝平岚(皋)相交的平头山上,猎人在莽莽的森林里发现很多拴马石桩和街道遗址,亦是古时移民开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