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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亮(1916—1980),湖北省石首县人。出身于农民家庭。7岁给地主放羊,13岁参加革命,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解放战争中任第一野战军第八师政委,屡建战功。建国后,他先后在政务院人事局、公安部任职,后调任青海省副省长。因一错案株连,于1963年10月,被降职调兴平县任县委副书记。 孟昭亮到兴平后,正值经济困难时期。他看到不少农民吃粮十分紧张,有的到处背粮、换粮,便一面安排救济,一面组织生产。有一次,上级粮食部门一位负责人到兴平后,指示参加“社教”运动的县、社领导亲自到火车站阻挡并没收群众用衣物从外地辛辛苦苦换来的粮食。孟昭亮表示反对。他说:“挡,不是个好办法。我们的职责是组织群众发展生产,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我们共产党人搞革命,就是为了让群众过上好日子。现在生产搞成这样,群众没粮吃,作为领导,没法向群众交待。”于是,他从解决群众生活入手,下决心寻找改变兴平面貌的根本办法。1964年冬,孟昭亮走遍了兴平的大部分社队,深入进行调查研究。1965年,他主持县委工作后,首先在全县开展多种经营,发动群众利用渠边、井边、壕边、坟边和房前、屋后的零星空地种植南瓜、豆子、向日葵、蓖麻、黄花菜等经济作物,村村队队齐动员,就连县委机关大院也见缝插针,种满了南瓜、蔬菜。这一年,全县仅多种经营的收入就等于3000多亩良田的收入。 孟昭亮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认为兴平县自然条件很好,而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基础建设差。种地不养地,地块大平小不平,灌溉保证率低,同时种植单一。于是,他提出深翻改土,培肥土壤,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逐步做到渠依着路、路靠着渠,渠路两面广植树木,实现渠端、路端、树端土地平整,即“一平三端”的园田林网化。他选择了地处原坡、贫穷落后的杏花村为县上“一平三端”试点大队。经过一年努力,全村800多亩坡地全部变成了水平梯田,笔直的渠边、路边栽下了2万多株小树,当年增产,群众在短期内便受到了实惠。于是,他总结和推广杏花村经验,在全县掀起了扎扎实实的以“一平三端”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他不顾风雪严寒和酷暑炎热,带领全县各级干部和群众一块生活,一块战斗,到1966年上半年,全县平整深翻土地20余万亩,治理河滩地万余亩,打井2400眼,挖蓄水池92个(容水量15万立方米),修渠路千余条,渠路两旁植树280多万株。“一平三端”扩大了灌溉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全县有9个公社粮食亩产过了“纲要”(800斤),25个生产大队粮食亩产超过千斤,有十几个大队的棉花亩产闯过了百斤关。兴平县展现出一方方平整的土地,一层层平整的梯田,一条条笔直的渠道,一行行碧绿的林带,呈现出一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景象。1966年,兴平县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孟昭亮先是被加以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屡遭批判,后来被以“军事管制”为名关进了监狱。1971年经中央领导亲自批示,孟昭亮才得以出狱,到北京就医。1975年10月,孟昭亮调任湖北省咸宁地委书记。1978年11月,中共青海省委纠正了1963年对孟昭亮的错误处理。后调国务院工作。1980年去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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