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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观政 王观政(1903—1935),女,本县县城北街人,王绶金之女,西安早期妇女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之一。她自小随父到西安生活、学习,深受父亲熏陶,思想进步,在西安女子师范求学时期,即参加“五四”运动,带领学生游行示威。1921年底,任“太平洋会议陕西学生后援会”女师分会长,她带领学生冒雪上街游行,揭露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阴谋。1924年加入青年团,任青年团西安地委委员。不久,加入共产党,积极从事西安妇女运动。1926年2月,她组织成立了“西安妇女协进会”,任会长。同时,还担任女师党小组长,西安平民教育委员会委员。时国共合作,还任国民党省党部执行委员,领导了西安妇女解放运动,并和陕西《国民日报》合办《陕西妇女》副刊,号召妇女群众投身革命。她提出“妇女求解放”、“反对男尊女卑,破除三纲五常”、争取婚姻自由等主张,组织妇女成立了“红芽社”,演出《东克婚姻》、《天涯姐妹》、《花木兰》等戏剧。她开办平民学校,动员妇女踊跃参加“红五月”各种集会,将西安妇女革命运动推向新高潮。因此,西安不少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参与社会各项工作,出现了不少女委员、女科长。1927年夏,王观政调往中共武汉长江局工作,后因机关遭敌破坏被捕,保释出狱后移居上海。1935年病逝于家乡。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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