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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步月 秋步月(1902—1930),字凌云,男,本县史德镇李游村人,1922年入陕西省立第三中学学习。1924年在校加入“共进社”,1925年经魏野畴介绍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毕业,继续留校开展学生运动,1926年由团员转为共产党员。在三中上学期间,他积极参加广大爱国学生发起的驱逐陕西军务督办吴新田和陕西教育厅长郗朝俊的学潮。1927年1月,奉中共西安党组之命,回礼泉筹办成立国民党县党部,被选为常务委员。他利用这个职务和权力,积极发动群众清算县知事陈钟秀和支应局长刘宗尧的贪污罪行,亲自起草了《礼泉县党部为除陈钟秀案告礼泉民众书》。同时,反对地方劣绅,驱逐思想守旧、反对新思潮、新文化的县立高小校长王太初;在全县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健行小学成立4个党小组);组建农民协会,发展会员3500多人;组织农民武装自卫团,领导农民抗粮抗捐,防御匪患;11月又成立了中共礼泉县委,任县委书记。1928年,他领导礼泉单级师范学潮,反对叛徒曹东山和礼泉教育界的劣绅李蔚芝。4月,为配合渭华暴动,他挥毫写了《农民暴动书》,批准了《起义歌》和标语传单,散发全县各地。5月,他和县委成员发动和领导了声势浩大的震动关中的农民暴动。5月1,农民暴动开始,全县有1.8万多农民扛着大刀、梭标、铁锨等浩浩荡荡围攻县城。由于敌众我寡和缺乏武器,在反动派的残酷镇压下,暴动失败了。失败后,反动当局立即“通缉”秋步月。此时,他离开陕西,去河南、湖北等地继续进行革命活动。1929年4月,秋步月又回到家乡,恢复了县委,并建立了一支革命武装,秋步月任县委书记兼游击支队队长。1930年5月9日,礼泉县长谢鸿章密令清乡队长王振邦杀害了秋步月,并“枭首示众”,时年28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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