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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毓华(1932—1983)榆林城人。他于1949年6月入伍,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二师中参加过作战剿匪、医疗救护、后勤运输、生产建设等。1956年毕业于兰州军医学校,被总后卫生部任命为助理军医,自愿到新疆军区喀什地区疏勒县十二医院工作。1960年入党。1979年到广东军区军医学校进修,结业后升任十二医院理疗科主治军医,多次被评为模范护士、生产模范、先进工作者、五好军医、优秀党员等。曾荣立三等功5次,受奖7次。1982年出席南疆军分区“双拥”代表大会,被维吾尔族群众推举为“双拥先进代表”。1983年,被评为乌鲁木齐部队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喀什日报》等先后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中印边界进行自卫反击战时,经组织批准他到阿里兵站运输队任职。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昼夜行军和高山缺氧反应,见缝插针,给部队上卫生课,讲授保健知识。外出和回站,经常帮助战友装卸、检查体格、放哨,遇有病人立即治疗。一次为抢救一名生命垂危的哨卡战士,他在冰天雪地中,与病人同乘一只骆驼,跋涉了四昼夜,送到驻地卫生队。为了使远道而来求医的群众看病方便,他在家里办起“家庭义务门诊所”,八小时以外给病人看病。年复一年,经他手治愈的病人无算。他视救死扶伤为天职,对患者的赠礼,一概婉谢。返乡探亲中,患者登门接踵求医,他有求必应。维族同胞称他为“维吾尔族的白求恩”。 他十分注意搜集民间单方、验方,潜心钻研针刺、推拿、按摩等疗法,并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反复试验,挑治、切割、埋针、埋线等试验操作,创造出“头三角”针治法、“八针一罐法”、“氯奴林”封闭疗法等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技术,他用一根针、一把草,为无数汉、维群众解除了痛苦,努力实现使各族群众“少花钱,能治病”的心愿。他与夫人对有困难的群众,总是慷慨解囊,尽力相助。他前后拿出数百元,为群众解决医药费和住院费困难。 1983年,他因车祸殒身。噩耗传出,群众从数十里外赶来,用隆重的民族习俗悼念他。南疆军区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追认他为“民族团结模范”,号召广大军民向他学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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