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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恩林(1937~1986) 男,本县庙溪乡人,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至1986年任庙溪乡信用社主任,先后9次被评为地、县金融红旗手和先进工作者。1986年1月21日晚10时左右,庙溪乡政府文书桂逢勇戴着白线手套,裤腰上挂一颗教练弹,敲开信用社大门,毕迎他到屋。喝水时,桂提出要借200元钱,毕解释按政策规定国家职工不能贷款。桂顿时面露杀机,站起来猛然拔出挂在腰间的教练手榴弹,照毕的后脑沉重一击,鲜血一下喷溅到墙上。毕强忍巨痛,与桂拼死相搏,并大声呼救,桂见毕喊叫,慌忙扔掉教练弹,用右手去捂毕的嘴,毕一口咬住,同时拾起教练弹照桂头部连击三下,桂使劲挣脱,毕又呼喊。桂再用左手去阻止,毕又咬住,桂猛地一扑,将毕压倒在地,双手用力扼住了毕的咽喉,毕壮烈牺牲。同年5月,毕恩林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刘忠义(1962~1987) 男,蒲城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武警镇巴县中队代理副中队长。 王福建(1965.8~1987) 男,西安市人,生前为武警镇巴县中队班长。 吴林(1968.4~1987) 男,铜川市人,生前为武警镇巴县中队文书。 赵峰(1969.6~1987) 男,山西交口县人,生前为武警镇巴县中队战士。 连顺海(1967.11~1987) 男,耀县人,生前为武警镇巴县中队卫生员。 康旭林(1965.11~1987) 男,横山县人,共青团员,生前为武警镇巴县中队战士。 夏金玉(1970.11~1987) 男,山西交口县人,共青团员,生前为武警镇巴县中队战士。 1987年8月26日中午一时左右,雨下如注,山洪暴发,泾洋河水猛涨,武警镇巴县中队9名战士在代理副中队长刘忠义带领下,为抢救被洪水围困在河水中央的两名群众和一辆翻斗车时,不幸被突如其来的一股洪峰冲散,副班长柴万祥,战士丁福民被群众营救脱险,刘忠义等七人壮烈牺牲。8月3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批准刘忠义等7人为革命烈士。9月5日,中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委员会给柴万祥、丁福民记二等功,王福建等6人记二等功;9月19日,武警总部给刘忠义记一等功,同时根据王福建等4人生前一贯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积极要求入党的愿望,决定追认王福建、连顺海、吴林、赵峰4位革命烈士为中共正式党员。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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