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亦名谯楼,位于县城北十字西北隅,县政府东南角。始建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明知州杨殿元重修,题额曰“响彻奉天”。民国年间,曾将钟楼之金泰和钟移其上,作为防空警钟(现钟已不存)。鼓楼建在一高5.6米,南北宽18.55米,东西长12.50米的砖砌方台上。台中有东西过洞,洞高4.20米,宽2.75米,为县衙东偏门。楼分两层,下檐高(至台上部)3.3米,二层檐高(至第一檐)2.5米,五檩四椽。屋脊饰以砖鸡及透花砖,四周有10根明柱。该楼于1995年拆除。
鼓楼(1991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