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规民约,也叫村规、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的一种习俗。旧时,有的村规民约写成条文,刻诸碑石;有的口口相传,共同遵守。村规民约内容很多,各村也不相同,世易时移,村规民约也有变化,但是基本条款大同小异。有禁赌博、禁吸毒、禁斗殴、禁欺压弱小,禁损害庄稼,禁乱伐树木,禁偷盗、禁卖淫嫖娼、禁虐待父母、禁欺蒙诈骗,禁损害村庄利益和荣誉等。韩城民国24年(1935)7月贴的禁贴,即是村规之一:
一禁田间走斜,二禁猪羊进地, 三禁损坏庄稼,四禁村民取土, 五禁妇女骂巷,六禁招众聚赌, 七禁打架斗殴,八禁偷盗粮棉, 九禁偷砍伐木,十禁刁难巡回人员。 并有“以上违禁者重罚”的规定。
米脂某村村民刻碑立石,约定建坟、行路等公益事业占地,无偿使用,主人不得阻拦。 村规民约,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辛亥革命时期,有禁种、禁吸、禁贩大烟,禁缠足,力主放足,剪辫子等进步村规民约,抗日战争时期有动员群众团结抗日的民约。陕甘宁边区绥德县延家川张家圪崂曾订立如下村规民约:
一、全村人,勤生产,丰衣足食,生活美满; 二、不吸烟,不赌钱,人人务正,没个懒汉; 三、不吵嘴,不撕斗,邻里和睦,互相亲善; 四、多上粪,仔细按,人畜变工,大家方便; 五、秋翻地、锄四遍,龙口夺食,抢收粮田; 六、婆姨们,多纺线,不买布匹,自织自穿; 七、多栽树,多植棉,禾苗树木,不许遭践; 八、识字班,好好办,不误生产,又把书念; 九、抗工属,优待好,吃的又饱,穿的又暖; 十、公家事,认真干,公粮公款,交纳在先; 十一、生产事,议员管,服从检查,接受意见; 十二、好公约,要实现,谁不遵守,大家惩办。
建国前,群众订立村规民约,尤其重视庄稼保护和村风好转。米脂有吃割事和公庄禁赌的习俗:“秋收合伙:万宝告成,小偷遍野,禁无可禁,捕不胜捕,万不得已,诸农户宰羊聚饮,悬羊首于高竿,俾众周知,有侵犯禾稼者,则公众议罚,至少限度令其赔偿外,认饮聚之资,亦守望相助之谊。伙中有究红究黑诸人,公众推举管理(究红者议罚,究黑者巡夜,皆完全义务职)。”“公庄戒赌:全村公议,限期戒赌,期内无论男女老幼不得玩钱,先须宰杀猪羊会食一次,然后写立字据,公呈县署盖印,村头收执,如有犯者,公共处罚。亦有究红究黑诸各色,有不服者察官惩办,过期再议,取决多数,少数不得违议”(《米脂县志》〔1944年本〕)。 现在,各地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村的活动,不少村庄都制定了新的乡规民约。这些民约多写成条文,或张榜公布,或刊印分发,条文中除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等内容外,多数继承了传统村规中可取的方面,如禁赌博、禁酗酒、禁吸毒、禁斗殴、禁偷盗等,还加入新的内容,如改革婚丧仪礼,新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实行计划生育等。如宝鸡陇县1980年的村规民约:
一、人人都要爱护庄稼和路旁、田间的树木,有损坏者要教育,并损一栽十,情节严重者除损一栽十外,每棵罚款五元。 二、讲究卫生,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争做五好家庭。 三、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和睦。 四、实行计划生育。 五、定期修整村间道路。
90年代,村规民约又有了新的内容,如子洲县马蹄沟镇阎家沟村在1992年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时订的村规民约是:
一、为了加强村级管理,维护集体利益和保护村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二、凡本村的村民都应做到: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孝敬老人,抚养子女,接受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纳税和承担公益义务;服从村里的合法摊派;严禁赌博、打架斗殴、封建迷信和干涉婚姻自由等不良习气,如有违犯者,轻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及时举报司法机关惩处。 三、凡村民因修窑建房需要占用宅基地者,必须向村委会递交文字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因修窑建房需要兑换土地的,须经村委会批准,任何个人无权擅自兑换,违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罚,严禁修窑建房中的无政府状态。 四、凡村民的自留地、承包地为了耕种方便需要相互兑换的,必须由双方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兑换,不准私自随意调换土地,违者给予处罚。 五、未经村里规划和允许,任何人不准随意在自留地、承包地里栽树。 六、凡村邻之纠纷先经村调解委员会调处,未经调处,村委会不向上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出具证明。 七、凡村民如有不承担公益义务的,村委会将给予:撤销自留地、不予批给宅基地、拒收其子女入学等处罚。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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