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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出门选择“吉日”,农历正月二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端午、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腊月二十九不宜出门,为“忌日”,出门办事不成,招灾惹祸,通常有“七日不出,八日不入”之说。 一般单人出远门较少,都要结伙搭伴。夜晚一人短途行走,必带防身用具,谨恐野兽攻袭,还讲究不回头看,一般不让妇女单独出门,即是遨娘家,也有送有接。月婴、哺乳期妇女忌过十字路口,怕失小孩奶水。抱小孩出远门,多在兜里装五谷杂粮和馒头,以镇邪纳魂。 男子骑牲口或赶马车路过村庄,要下马下车行走,否则村人不容,视其狂妄。行路人讨水喝、投宿,要热情接待,一般不收钱物。数人同行,年长者行前;逢推车挑担者,主动让道。 男子行走昂头阔步,有时手背身后。女人行走如若手中未携物体,便将帕儿握手中。要是左顾右盼,便被视为心有淫邪。现时已不讲究。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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