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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移风易俗(3)
2011-11-5 15:34:0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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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助人为乐
    60年代开展学雷锋活动,近几年又重新提出学雷锋,本县出现了许多助人为乐的新人新事。
    阜寨乡双王村67岁老人王景云,原是村上的义务护树、看水员,工作认真,人人称赞。他看到邮递员送来的信报无人收送进户,就征得乡邮递员和村委会同意,又当上双王、南马、岳里、高王等村的义务信报接转员。从1980年起,他坚持每天及时把信报送到群众手里,多年来他义务送报行程万里,转送信报数千件,从不计报酬。1985年1月,他还自愿集资在自己家办起“阅览室”。自己拿出18元,联系几户共筹集40多元,订了《陕西日报》、《陕西农民报》、《陕西科技报》、《法制周报》、《山西民间文学》等十多种报刊,供群众阅览。
    1981年11月,咸阳银行干部康保民,在马嵬坡车站东闸口,被火车压断右脚,鲜血直流。赵村中学高二八班学生刘景西发现后,立即背起,借来一辆架子车,将受伤者放在车内,拉车一口气跑了三里路,送到桑镇地段医院。由于伤势严重,需转院治疗,刘景西又拉起车返回马嵬坡车站,找车站负责人共同商量,决定送康保民去兴平县医院,刘景西背起康保民登上了346次列车。将伤员安全送进医院,及时做了手术,康保民得救了,刘景西直到下午三点多才放心地离开医院。
    1989年9月27日下午,礼泉县4岁的女孩随同父亲来兴平探亲,不慎失散,在兴平造纸厂前哭喊爸爸,县委宣传部杨新孝路过这里,走进人群抱起小女孩,像亲人一样安慰爱抚,小孩说不清是哪里人,到哪里去,杨新孝就把小孩抱回家中,给小孩洗净脚腿上的泥巴,把自己孩子干净的袜子给她换上,拿来苹果哄劝小孩。随后,又把小女孩带到县广播站广播找人,直到小女孩的爷爷来认领。
    (三)见义勇为
    旧社会,土匪滋生,治安不宁,人们“各扫门前雪”。解放后经过镇压反革命等运动,土匪绝迹,社会安宁,风气焕然一新。60年代,很少有偷盗、抢劫事件发生,即使还有发生,人们也会见义勇为,群起而攻之,或协助政府捉拿。
    “文化大革命”后,打、砸、抢的遗毒流传很深,加之改革、开放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泛滥,社会上拜金主义流行,社会风气不振,治安不宁,盗窃事件时有发生,还有抢劫者。人们不敢抵制,甚至被窃者也不敢吭声,但在逆境之下也出现一些见义勇为,敢于保卫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新风尚。
    1983年3月8日晚9时许,西郊中学学生武全龙、张宝林上完晚自习,走出校门口,发现体育场西侧小路上,有两个黑影在追着一人,接着传来大喊声:“站住!把钱掏下”。他俩顿时知晓是歹人作案,立即一边向黑影方向飞跑,一边大喊:“住手!”两歹徒见大事不妙,仓皇而逃。原来遇事者高朝阳身带150元现金,被歹徒知晓,拦路索抢。知情后,两同学主动将高朝阳送回城关镇北街村。
    店张镇西张村张从强,在部队服现役期间,1969年6月15日早晨5点许,天刚麻麻亮,下着蒙蒙细雨,他同另外两名战友分别守卫在宝成线燕子岭车站二号桥各自的岗位上,当时北京到成都的33次客车,从北向南风驰电掣般地驶来。车头的强光照亮整个铁道,他正在桥北端流动哨执勤,突然发现百米外铁轨上黑乎乎横放着什么,如果不立即排除,将可能造成火车出轨撞击隧道的严重恶果。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他一面喊固定哨战士打电话报警,一面顺着铁路朝火车方向边跑边鸣枪报警,直到用刺刀挑去车轨上沉重的异物,他的枪,已被火车强大的惯性,撞坏三截。一场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避免了,但他已被火车推撞到铁道旁沟内,满脸是血,昏迷不醒,后被送到宝鸡陆军医院抢救脱险。他受到省军区嘉奖,授予一等功。县革命委员会曾为他召开表彰大会。
    (四)拾金不昧
    解放前拾取他人遗物,一般不主动归还。解放后,随着人们政治思想觉悟的提高,拾金不昧归还原主已成为新风尚。县砖厂女工赵冬芳,1984年暑月在北门汽车站,拾到一个装有现金一千元的提包,他在原地等候失主三四个小时,直到把钱物归还失主费昌行,费要付费酬谢,她谢辞不受。
    县第一运输公司驾驶员张志诚,1986年8月,在自己新开的兴平——店张班车上,发现一件装有1550元现金的上衣,当即让售票员谢红云找寻失主,当时没有找到,就交给店张派出所,后来终于找到失主是宁夏灵武县的农民杨占军,归还了本人。
    大阜一中郭占江等三名学生,1989年春节前夕,在火车站西闸口路旁的玉米杆堆里,发现一台22时的彩色电视机,及时上交公安机关,通过找失主,还侦破了一起盗窃案件。汤坊乡龙兴小学学生张建党、刘会歌,1989年拾到现金1060元,主动归还失主。 (五)廉洁奉公
    建国后,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带动下,廉洁奉公之风大兴,社会风气焕然一新,各级干部吃苦耐劳,工作不计报酬,肩背被褥下乡,经常去农民家访贫问苦,扶危帮困、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亲密无间,尤如鱼水,干部把贪污、行贿当作耻辱。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破坏。改革、开放以来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社会风气不良,办事行贿屡有发生,但多数干部坚持党的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公安局民警陈志忠,1989年3月,破获一起歹徒结伙抢劫一个体户现金1300元的案件。破案后,凶犯王玄练之兄,暗地给陈志忠送来1500元现金,企图贿赂,被陈拒绝并报告公安局。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许敬章,长期担任西吴公社窦马大队党总支书记。1981年任县人大副主任、后任市政协常委。他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拒腐蚀,永不沾。1978年患病住院期间,大队报了误工,生产队给他200元误工补贴。他坚持不收,退回生产队。队里种植的瓜果,他从不自吃自拿。每年他都带头超额完成公购粮。1988年乡上号召集资办学,他率先拿出100元,交给乡政府。社员有困难、疾苦,他都给以关心照顾。1980年社员马改林的母亲去世,父亲患病,家庭困难,许敬章主动送去30元钱,帮助他安葬母亲,给父亲治病。
    三、五好家庭
    旧社会男尊女卑,家庭事务由男子主宰,妇女没有社会地位,致使家庭不和,以致酿成悲剧。
    建国后,通过新婚姻法的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夫妻互敬,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已成为新风尚。80年代,提倡精神文明,开展“五讲四美三热袅”活动,评选五好家庭,创建双文明户,截至1989年,全县建成文明单位69个,文明村62个,评选出“五好家庭”20540户,双文明户5334户,经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五好家庭标兵21户,孝敬老人的好儿女39人。1989年本县被咸阳市评为精神文明县。涌现出许多新人新事。
    (一)贤孝媳妇
    汤坊乡南安谷村窦玉莲,结婚35年来,从没和婆婆顶过嘴,老人瘫痪在床后,她天天服侍在身边,晚上经常和老人睡在一起,扶坐扶睡,擦尿擦屎。阴雨天半夜里,婆婆把褥子全尿湿了,没啥换,她就把婆婆抱在干净处,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铺在婆婆身下。在酷暑天,玉莲总是把婆婆背前背后,哪里凉快,就让老人躺在那里。村里有热闹,她就背着老人去看一看,在她精心照顾下,婆婆活到75岁病逝。1989年2月26日安葬老人这天,南安谷村党支部、村委会同数百名男女村民捧着数条红绫,郑重地披在玉莲肩上,后来又给玉莲家门上挂上“好媳妇”的大红匾。
    西吴乡北吴村农民段大德,有四儿三女,大都在外,他跟四儿子过活,儿媳朱慧玲对老人一贯孝敬,1987年12月,老人93岁去世,兄弟姐妹们聚在灵前守孝时,共同称赞四媳妇对老人18年来的孝敬事迹,大儿子倡导,同老二、老三共同拿出300元,三个姐妹拿出一条大红缎被面,赠给四媳妇,以表他们感激之情。村党支部书记在灵前,宣布四儿媳为“好媳妇”,并奖励100元。
    (二)贴心婆婆
    丰仪乡丰仪村退休老教师党碧霞的儿媳妇王孔连,是村民办教师,她经常因校事迟回家,党碧霞总是准备好饭菜,耐心等候。儿媳生病,婆婆就急忙找医生、买药、熬药。儿媳不想吃饭,婆婆就变换着做媳妇爱吃的饭食。1987年2月,儿媳去咸阳教育学院参加函授辅导课,天气骤变,风雪交加,婆婆怕冻坏儿媳身子,亲自去咸阳,给儿媳送去电热褥。儿媳一见婆婆满身泥浆,感动心疼,泪湿衫襟。婆婆疼爱儿媳,儿媳更敬重婆婆。
    (三)恩爱夫妻
    赵村乡赵村田兴娃和张玉花1963年春节结婚,不久,田兴娃患病瘫痪,又欠外债2000多元。24岁的张玉花,看到兴娃上有年老的父母,下有两个年幼的弟弟,如无人照料,家庭生活将难以维持。她便决心撑起这个家,一面照顾父母幼弟,一面服侍瘫痪的丈夫,丈夫不能翻身,他怕身底压出褥疮,便用布絮装上青草、棉花,缝成各种垫子,铺在丈夫身下。夏天,她给丈夫勤洗换衣服和被单,驱赶蚊蝇,晚上,每隔一两小时都要扶丈夫翻身。丈夫长期瘫卧,下肢肌肉萎缩,每年夏秋都拉肚子,每日十余次,她都擦洗干净。就这样她侍奉丈夫整整23年,直到1987年丈夫病逝。
    (四)和睦妯娌
    赵村乡桑园村的高桂花、张富花妯娌俩,上有公婆,下有子侄,一家老少十几口人,在一起生活三十多年。他们始终互相谦让,体贴爱护,里外活路抢着干,侍候公婆两争先。公婆去世后,村里人以为这下子非分家不可,可桂花舍不得宽厚知礼的嫂嫂,富花也离不得勤快贤惠的弟媳,从未提起分家话题,而且比以前更亲近,更贴心。
    桂花从1958年来,一直担任村干部,除了劳动,经常外出开会、学习,富花把侄儿侄女当亲生一样看待,管吃管喝,知热知冷。桂花见富花年纪大了,身体不大好,一直不让嫂子干重活,连每天三顿饭都是自己做。她每次出外参观或开会,回来总要给哥嫂买些好吃的。36年过去了,妯娌俩的儿女都长大成人,有的已结婚生子,但他们都能像父母那样,对老人体贴孝敬,兄弟姐妹们互谅互让,亲密无间。
    (五)瞻养老人
    大阜乡正西村的彭秀珍,有三儿一女,老大陈孝谋在铁路上工作,老二陈孝祖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老三陈孝义是村里赤脚医生。三个儿媳都在家里。1970年10月,几个儿子儿媳商量着分家时,互相争着要瞻养老人,母亲彭秀珍看他们相持不下,只好说:“你们都别争,我的口粮每家都拿一点”。兄弟三人就这样和和气气分了家。
    分家后,在外工作的大儿经常给娘寄钱和粮票,每次回家都给娘买点好吃的。二儿不等娘衣服穿破就买来了新衣料,三儿常常端来可口的饭菜,三家都把上等的白面给娘送来。老大老三还帮助老二盖起两间新瓦房。此后,老二便想把娘从老三家接到自己家,老三不同意,哭着问二哥:“你嫌我负担重,不让娘在这里住,难道人穷点就不要娘了吗”?,一次,孝祖、孝义同去西安,孝祖看到商店有凡尼丁,就让售货员扯几尺,无意中说:“回去给娘做条裤子”。站在一旁的孝义,马上从口袋里掏出钱递过去,两人争执不下。人们好奇地看着他俩,当明白了这兄弟俩是争着为母亲扯布时,都异口同声赞叹不已。
    儿子、儿媳孝顺,做娘的更对儿女关心体贴。三儿媳做了绝育手术,母亲主动给做饭,照料孩子。平时,彭秀珍外出,回来总要给孙子们带些糖果,农忙季节,彭秀珍轮流给三家帮忙做饭。儿子、儿媳都能安心工作和生产。因之,三个儿子都常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六)贤惠小姑
    西吴乡窦马村姑娘许莉星,全家7口人,有父、母、兄嫂、侄女。嫂子结婚过门时,她13岁,她把嫂子看作亲姐。嫂子有了孩子,她每天放学回家,就帮嫂子干家务活,照料孩子。尽量减轻嫂子的负担。一次,妈妈发零用钱,嫂子15元,莉星10元,她因为嫂子有孩子,15块钱不够用,就征得母亲的同意,把自己10元钱也给了嫂嫂,莉星很疼爱两个小侄儿,每天除了招呼孩子吃饭穿衣外,还经常教孩子识字、算算术,感动得嫂子逢人就夸。有时婆媳之间发生口角,她总是耐心地从中解劝,直到说得妈妈回心转意,嫂子转气为喜,婆媳和好。
    (七)送子投案
    县农机修造厂高茂才的儿子高蒲兴学校毕业后,经常游手好闲,他发现孩子经常与社会上不务正业的人勾勾搭搭,来往密切,身上的钱来路不明,发现儿子有不轨行为。1982年4月1日,他断然送儿子到城关派出所。当晚,高蒲兴只交待伙同他人做的6起一般刑事案件,回家后他又发觉儿子态度极不正常,他便拿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文件,对儿子进行启发教育,鼓励儿子打消顾虑,老实交待,争取宽大处理。第二天中午,高茂才又领着儿子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和高茂才的共同教育下,高蒲兴终于交待了伙同他人盗窃本县公共汽车公司彩电销赃等犯罪活动。获得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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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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