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工作沿革
战国周烈王姬喜七年(公元前369年)至清光绪三年(1877年)的2000宋年间,陕西瘟疫大流行39次。其中波及未央现境的24次。每遇瘟疫流行,死者十之七八。
民国时期,天花、霍乱、伤寒、麻疹、白喉、黑热病等传染病频繁发生,病死率极高。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六七月间,霍乱(民间俗称虎烈拉)大流行,境内有些村庄竟发展到尸首无人埋葬的境地。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民间称大肚子病的黑热病也在境内流行,一经患病,几乎无治。天花、麻疹每隔两三年大流行一次,一次流行过后,易感人群所剩无几。在乡间流传着“只见娘怀胎,不见娃走路”的民谣,正是疫病危害的真实写照。
西安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传染病,首先加强对天花、霍乱、鼠疫等烈性传染病的预防,并积极防治麻疹、小儿麻痹、白喉、百日咳、伤寒、黑热病、疟疾等。
50年代初,免费普种牛痘,免费注射霍乱、伤寒混合菌苗,烈性传染病天花、鼠疫、霍乱等先后被消灭。1957年,市卫生局组织黑热病防治队下乡,在楼阁台村设防治点,免费为群众普查普治,确诊患者82例,经治疗后复查,已有70余例患者痊愈。60年代,黑热病、回归热再无新发病例,但乙型脑炎、小儿麻痹、麻疹、猩红热、菌痢仍连年发病,尤其是麻疹和痢疾,对人民健康仍构成威胁。几经大力防治,1985年后,现境内的小儿麻痹、麻疹等大部分传染病逐年减少,有的已被消灭。
1972年秋,大明宫人民公社新房村发现1例以高热面红、头痛、关节痛、胸部及腋下有出血点为主要症状的患者,按感冒等病治疗无效死亡。后经专家回顾性分析确诊为流行性出血热病。当年发病10例,经郊区北郊人民医院治疗,8例痊愈,2例死亡。1974年后发病人数逐年增多,并多分布于草滩、汉城、六村堡等人民公社的沿渭河一带村庄。1983年发病高达1427例,病死57人,病死率为3.99%,引起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迅速控制疫情,区人民政府动员全区人民大力开展以灭鼠为中心的防病灭病活动,消灭出血热传染源。各乡镇政府组织灭鼠专业队,爱卫会发放灭鼠药物,防疫站负责技术指导,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出血热病防治知识,开展鼠密度调查、鼠带毒率监测及发热病人普查等项工作。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医务人员积极努力,1985年以后再未暴发流行。发病率、死亡率逐年下降。1993年发病286例,病死6例,病死率2.09%。
二 、疫情管理
1955年,草滩区卫生所逐步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重点预防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麻疹、白喉、小儿麻痹等传染病。采取及早隔离治疗病人、喷洒消毒、预防接种等措施,减少了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了传染病死亡率。经过多年努力,传染病发病率由50年代初的2171.3/10万降至90年代初的870.75/10万。
随着法制逐步健全,1955年7月5日,国家卫生部公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传染病管理办法)。80年代对传染病、地方病管理进一步加强,大多数传染病大幅度减少或已被消灭。
1988年12月,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预防传染病的专业机构——防疫保健所,连同乡镇街道医院和村卫生所,形成了一个整体卫生防疫保健网络,使传染病管理工作更加扎实细致。
至1993年,除流行性出血热外,其他因患法定传染病死亡者已很少见。
三、免疫接种
民国十二年(1923年),陕西省育婴院创设牛痘局,西安名医雒镛(1879~1961)兼任牛痘疫苗局局长。当时是收费种痘,种痘一颗收小麦3升(约4.5公斤)。解放前有人专以种牛痘为业。
1950年10月12日,政务院颁发《种痘暂行法》。辖区当即推行全民免费普种牛痘。当时还流行着一首“不种牛痘出天花,出了天花满脸麻,莫嫌麻,莫嫌麻,留得性命已不差”的儿歌,用儿歌广泛宣传接种牛痘可防天花。经过宣传,种痘者日益踊跃,多年种痘不懈。1952年1月,美国侵略者在朝鲜和中国东北使用细菌武器,域内进行天花、鼠疫与霍乱疫、菌苗预防接种。1960年,域内天花已经绝迹。1962年起又采用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混合菌苗(简称百、白、破混合菌苗)预防接种。在这些传染病被控制后,麻疹成为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在麻疹疫苗问世前,曾使用母血注射、胎盘球蛋白注射、口服中药紫草根粉等人工免疫办法,但效果欠佳。70年代发明并推广麻疹减毒活疫苗注射,麻疹逐步得到控制。
在总结多年预防接种经验的基础上,1983年推广儿童计划免疫。即按计划在1岁6个月以内完成卡介苗、麻疹减毒活疫苗、小儿灰质炎糖丸疫苗和百、白、破混合等四种基础疫、菌苗接种,用做预防结核病、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6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并在每年春季或先一年冬季,给6岁前儿童接种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乙型脑炎疫苗,形成一个完整的预防接种体系。1989年小儿麻痹病已被消灭,1992年再无麻疹发病。儿童结核病已被控制。经过10年多艰苦工作,至1993年,域内学龄前儿童计划免疫率达到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