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时期,桑、枣已广植黄河流域。
清道光本《吴堡县志》有“吴民勤农桑”的记载。全县因树命名的地名有:枣丰村、团枣坪、枣林峁、柏树坪、桃花山、杏子塌、梨树圪坬、大枣湾、柳壕沟等。尤其是红枣、桑、梨果,历来就是吴堡人民的“救命树”、“摇钱树”。从清道光本《吴堡县志》吴堡八景中记载的“妙峰耸翠”、“松覆古洞”,以及不少古墓中发掘出的大量木炭,可以推断古代吴堡是树木丰茂之地。
由于历代剥削阶级进行掠夺性采伐,加上明清以来,南民北移,人口迅速增长,毁林开荒严重。到民国初年,古林尽毁。林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此时,除“社地”、“坟地”、寺庙周围尚有小块林木外,其余均为零星树。
1935年人民政权建立,耕地按人分配,以户经营,农民在房前屋后、村边路旁、水旁地边大量栽植红枣、梨果和用材树。此期全县人工植树21292株,户均2株。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重兵封锁陕甘宁边区,吴堡人民在极端困难的处境中,违心地以树木为燃料,林木明显减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下简称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积极领导人民发展林业,广植树木。1950年全县共计植树19万株,人均4株。营造成片林796亩,1957年社队集体造林7292亩,其中经济林2527亩,共植树23万株,为1949年的130倍。1965年造林17311亩;1976年造林22255亩;1982年造林28300亩;1984年造林46595亩。到1985年造林保存面积共达21.8万亩,人均3.2亩,林木覆盖率34.7%,户均林业收入达千元的有220户。1986年以来新造林75102亩,但与开垦柠条等相抵,保存面积基本未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