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人口
本县总面积418.5平方公里,汉代人口鼎盛时期,每平方公里1.3人:1949年每平方公里104人;1964年每平方公里122人;1989年每平方公里168.6人,比全省人口平均密度还高。
长期以来,本县境农业经济占主要地位。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在数量上相差悬殊,以农村人口为主,比例变化呈波浪式。1953年本县城镇人口1684人,占总人口的3.78%;农村人口42884人,占总人口的96.22%。1956年城镇人口猛增到3876人,占总人口的8.26%;农村人口43326人,占总人口的91.74%。主要原因是大量从农村招工和职工家属进城。到1964年,城镇人口控制到2367人,乡村人口5307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18%、95.82%。1965年后,城镇人口又不断上升,特别是1979年以栗,城镇人口增加较快。1989年城镇人口7487人,农村人口62735人,分别占总人口的比例是10.68%、89.32%。
区域差异
据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本县人口密度地理差异不大。行政区域分布,除宋家川镇外,其他乡镇不差上下。主要原因是均属黄土丘陵区,村落星罗棋布,3~5里一个村庄,分布较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