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杰 张志杰,男,1943年生,本县烽火乡小应村人,共产党员,高中文化程度,1971年担任小应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曾多次被评为县级模范党员。1989年、1990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售粮模范”。1990年春,组织群众集资120万元,建成兴应机瓦厂,该厂现已发展到四个,并组建了拥有十个企业的小应集团公司。本人1992年被评为咸阳市劳动模范,1995年被命名为咸阳市优秀乡镇企业家。1996年企业总产值880万元,创利税180万。近年来,他为教育事业和本村修路等捐资300多万元,1996年被评为咸阳市“十佳文明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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