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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石泉手工业作坊遍及城乡。主要有油坊、磨坊、染坊、面坊、瓦窑、铁铺等。清代,农村男壮劳力多有从事铁、木、石、泥(建筑)、篾、机(纺织、机匠)、酒、染、弹(花)、漆、纸等匠;妇女多从事织麻纺线、针绣等。民国二十年(1931),曾溪乡李厚安投资兴建中坝纸厂。后柳镇原名油房坎,即以加工油桐而得名。民国末年(1949),全县农村手工业者计有314户。 建国后,1954年,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集体生产合作社(组)。到1957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33个、职工749人;个体手工业者96户、189人。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诞生,有的公社因陋就简办起了农具修理、粮饲加工、缝纫等小工厂。“大跃进”中,又大办了一些社队企业,大多为手工操作,生产水平和效益低。三年困难时期,陆续关、停、并、转。60年代初期,农村工副业被认为是“干部特殊化的窝子”,又解散了一批企业。“文化大革命”10年中,错误地把工副业作为资本主义倾向进行批判。农村中单一从事粮食经营,工副企业几乎绝迹。 1970年,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提出了“建立县、社、队三级农机修造网”和“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方针,在农机“大修不出公社,中修不出大队,小修不出生产队”的口号下,各公社都办起农机修配厂,生产项目数百种。 1978年,社队企业异军突起,成为石泉县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同年,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正式组建,开始制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生产,总结先进经验,交流管理办法,使社队企业走向较正规的发展道路。 1988年,中共石泉县委、县人民政府,把乡镇企业作为一台“大戏”来唱,作出《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并制定了《关于鼓励党政干部加强乡镇企业的7条优惠办法》。截至年底,全县有乡镇企业2598个,是1978年社队企业数的10倍。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2552.89万元,相当于1978年的18倍,净增收入1030万元。乡镇工业产值768.85万元,较1978年的87.69万元增长9倍;实现税收87.75万元,是1978年的25倍。两河、古堰、长安坝、池河镇、前池5个乡镇,总收入突破200万元大关。县乡镇企业局被评为全省乡镇企业系统横向联合先进集体和质量安全管理先进集体。 1989年,在“深化改革,治理整顿”中,乡镇企业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总收入3192.41万元。乡镇工业总产值实现951.01万元,比1988年增长23.67%,其中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400.38万元,比上年增长18.11%。 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县及各乡镇相继建立管理机构。1977年10月,设立石泉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1月,进行机构改革,社队企业管理局与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合并,改称石泉县多种经营局。同年7月,县多种经营局撤销,恢复多种经营办公室,单设乡镇企业管理局。1985年10月,恢复多种经营办公室和乡镇企业管理局合署办公。1986年1月,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又从乡镇企业管理局划出分设。乡镇企业管理局单设至今。 从1984年5月起,县农机局业务交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至今。其下属的县农业机械公司、农机管理站也归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 县农业机械公司,1966年成立。初归工业交通局所辖。1975年,划归农机局管理。1984年8月,归乡镇企业管理局所辖。有职工19人,固定资金16万元,流动资金6.5万元。1988年购进总额77万元,销售总额达104万元,实现利润2.7万元。 农机管理站,1976年9月设立。1984年8月,由原农机局移交乡镇企业管理局管理。1984年,成立农机安全监理站,与农机管理站是两个牌子、1套班子。职工22人。截至1988年底,全县个体农机经营者1285户,大拖拉机500余台。 各区、乡(镇)企业机构,始设于1981年,称社队企业办公室。1984年1月,改称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办公室。1987年12月,各区、乡(镇)单设乡镇企业办公室。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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