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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颗粒物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省大气办就加强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发了通知,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公司环境管理、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城市道路扬尘管理。
进入3月以后,各地的冬季停工工地将陆续开工,一些新建建设项目也将相继开始建设,各地应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环境管理,加大对新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工作的指导,倡导企业积极承担扬尘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开工建设项目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暗查夜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
针对扬尘治理不及时和达不到标准的工地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引起企业及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建筑工地的良好氛围。
采暖期结束,各地要全面认真总结重点排污企业采暖期24小时驻厂监管工作,建立和形成长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将采暖期监管发现问题的企业列入春季重点监控名单,监督其彻底整改。加大企业排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快去年已启动改造的建设项目工作进程,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成和不能持续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责任。针对部分冬季错峰生产的企业和单位,应加大环保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力度,确保排污设施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制定春季燃煤企业的监管方案,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各地应切实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机械配置设施建设,街道清扫作业方式尽快由干式清扫向湿式清扫转变,大幅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使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步入常态化城市管理工作和主要内容。密切观注天气变化和沙尘污染程度,及时启动扬沙天气城市道路清洁和大冲洗方案。在扬沙天气状况下要加大绿化带、车行道和城市死角的大冲洗和洒水的工作频次,有效减少沙尘天气对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