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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为了规范车辆注册和车辆交易有关业务办理工作,决定从2015年1月6日起,凡外地户籍车主在本市办理机动车注册(含外地转入、二手车过户)手续的,需持居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正在办理居住证的车主可以先办理临时号牌,待取得居住证后方能办理注册业务。
消息一出,引发不少市民猜想,有些敏感的市民以为交管部门这样做,有可能是西安市限牌的前期信息,有些市民说交管部门这样做,是彻底杜绝一些作假者,利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来办理西安市车牌号码。
针对此事,西安市车管所副处长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澄清的是,外地户籍车主提供居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不是西安市限牌的前期信息,之所以要外地户籍车主提供两样原件,主要是预防一些外地户籍车主出具假证明、或者利用捡拾的别人身份证来办理机动车注册手续,有些外地户籍车主为了办理西安市机动车注册手续,还不惜花钱办理假身份证,有些外地户籍车主还找有西安市身份证的熟人、亲戚、朋友等,利用西安本地户口来办理注册机动车手续,为了彻底杜绝类似现象发生,规范车辆注册和车辆交易有关业务办理,凡外地户籍车主在西安市办理机动车注册手续的,必须持居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车管所窗口服务人员,在对外地户籍车主办理机动车注册手续时,将会严格核实两个原件的身份信息,一旦查出不符合者,将拒绝办理机动车注册手续。为此,提醒广大外地户籍车主,在西安市办理机动车注册手续时,务必提供两个证明原件,不要跑冤枉路和不必要的人物损失。”
本报记者 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