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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教授"艳照门"续: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局

2015-1-20 11:17:00  来源:网易  进入论坛

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获悉,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将小琴(化名)指控纪玉华涉重婚一案移送到重庆警方进行侦查。

2013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为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曾表示,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去年7月,该事件的女主角小琴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纪玉华重婚。本网刊发了《“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女主角起诉其重婚》、《“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纪玉华涉嫌重婚案在重庆立案》两篇报道,对“厦大教授艳照门”一事进行追踪报道。

今天,该案件的自诉人小琴告诉记者,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重庆警方进行侦查。

小琴给本网记者发来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决定书”显示,该院于2014年7月11日受理自诉人小琴(化名)控诉被告人纪玉华重婚一案,自诉人和被告人纪玉华均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经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因此决定将本案移送至警方进行侦查。

记者随后与法院核实,法院表示确实已经将案件移送给重庆警方。

(原标题:“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局)


编辑:秦人
关键词:纪玉华 厦门大学 重婚 人民法院 院长 厦大教授艳照门 小琴 警方 被告人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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