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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村民拿不到分红 因其随父亲姓

2014-9-15 11:17:00  来源:榆林日报-都市生活  进入论坛

刘建政拿着部分村民签过字的调处意见,目前他的小儿子仍没有拿到分红。

  “我是上门女婿,就因为我儿子没有随其母亲的姓,今年村里分红就没有给我儿子分。”昨日,说起儿子未能享受到村里分红的福利,牛家梁镇城大圪堵六组村民刘建政怎么也想不通。

      之前都能享受分红 唯独这次不可以

  今年46岁的刘建政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身体残疾,小儿子刘宾(化名)今年19岁,他们均以牛家梁镇人上户。“以前村上分红我们都能分上,就今年不给我小儿子分,原因是我是上门女婿,我小儿子没有随其母亲的姓。我觉得太气人了,我小儿子的户口在牛家梁镇,就该像其他人一样享受分红待遇。”刘建政说。

  据刘建政介绍,牛家梁镇城大圪堵村拥有一些集体资产,今年1月进行了一次分红。“这次分红村民每人4000元,但没有我小儿子的。我找镇上相关人员问了,得到的回复是村民不同意给我小儿子分,所以镇上给了我一份分红调处意见,说是如果过半村民同意就给我小儿子分。”之后,刘建政就拿着这份调处意见找村民签字压手印,村上他们组共有70多户村民,有60多户同意了,“现在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和大部分村民都签字了,但就是落实不了。”

  随后,记者见到了牛家梁镇出的那份调处意见,上面明确写着同意刘建政小儿子参与本次分红,而且在以后分红中享受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同时附有镇上相关工作人员和村里60多户村民代表的签字及手印。“之前村里的分红,我儿子都能享受,唯独这次出了问题。这次分红事小,我担心的是如果这次不给分,那么以后也不给我小儿子分。”刘建政说。

      部分村民因孩子是外姓不同意分红

  对此,牛家梁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谢建军告诉记者,“因为是集体资产,所以分红时村民都参与,我们也组织村民协调过几次,部分村民认为刘建政是上门女婿,现有两个孩子,按农村人的说法,上门女婿的孩子必须有一个跟随母亲的姓氏。现在他的两个孩子都姓刘,所以部分村民在本次分红中不同意给他小儿子分。”谢建军说,“因为村里分红牵扯到所有村民的利益,我们目前还在跟村民们协调。”

  关于那份同意给刘建政小儿子分红的调处意见,谢建军解释道:“因为当时意见上的第一条是刘建政小儿子不参与本次分红,我们打出意见后让刘建政找村民签字时,他做了改动,把‘不参与'改为‘必须参与’。我当时签字时也是一时疏忽,没有细看。”据谢建军介绍,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刘建政与他们组上其他村民之间的矛盾没有解决,接下来镇上会帮助刘建政协调解决。

  昨日16时20分许,记者联系到了城大圪堵村村长郑生玉,他说:“除刘建政外,还有两户村民正在拿调处意见找村民签字,等其他两户都签了字以后一起落实。单就刘建政的情况来说,他的调处意见上大部分村民已经同意,所以接下来我们会和镇政府沟通并协调解决。”

      分红以取得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属正常,为什么因为我是上门女婿,我儿子就不能享受分红呢?”刘建政很不解。

  针对此事,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薛律师说:“ 村里的居民是否能享受到村上的分红,要看他(她)是如何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照相关法律,一般以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同时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为条件,兼顾有否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情形,依法取得包括自然取得(出生取得)和加入取得(包括因婚姻、收养、遗赠抚养协议)等。”她说,从刘建政反映的情况来看,刘建政户籍属于“加入取得”的情形,两个孩子户籍属于“自然取得”的情形,他小儿子应有权参与村上的福利分红。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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