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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自今年4月至7月对全市22家单位和2013年全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未央、高陵、蓝田等5个区县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稽查范围是西安市辖区内区县环保部门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实施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取证工作,特别对2013年和2014年我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监察资料进行逐项稽查,分“案卷评审”和“现场验证”两部分。稽查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六个步骤执行,共检查全市的环境监察机构27家次,工业污染源档案217份,行政处罚案卷142份。
通过稽查发现,《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的细节记录不完善,有漏项、错项,特别是“现场监察结论的明确性”方面,个别区县填写不到位;其次是行政处罚笔录的证据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证据的规范性、完整性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专项稽查报告,对相关单位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
据悉,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更加科学、有效,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行政效能,促进“治污减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西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