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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五项制度确保干部勤政与廉政

2014-8-1 7:48:00  来源:人民网  进入论坛

“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在近日召开的一次落实省委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座谈会上的这句话引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今年以来,陕西省委针对当前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监管不力等问题,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省直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浮”、对群众欠缺深厚感情、基层历练不足等问题,分别制定了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选派省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工作、加强基层干部管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等从严管理干部的五项制度措施,回应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的期盼,用制度创新确保干部的勤政与廉政,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也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不申报不作为提拔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把干部选任关口,陕西省委日前印发《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据了解,陕西是全国首个要求新提拔官员进行财产申报的省级地区。

规定申报对象范围包括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申报内容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据了解,在干部考察期间,由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同时,要求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在最近的一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中,省委办公厅核查申报备案中发现1名同志离异,子女移居国外,不再列为考察对象。”省委办公厅专职副主任张岗岭介绍说。

领导干部要心随职在、家随岗走

今年6月中旬,在北京工作多年的韦再华的工作关系从北京市疾控中心调到了安康市疾控中心。韦再华是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同志的妻子。陕西省委出台《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后,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积极沟通协商,最终完成了工作调动,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管理服务一方、守土有责的使命。都应具有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情怀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业,扎根当地,融入群众。”在谈到省委日前出台的《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时,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顺民说。

据了解,陕西规定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今后,新提拔任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同时规定,交流任职的干部不准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随调期间突击提拔或违规逆向流动,禁止家属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对省委的这一《意见》得到了相关干部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许多干部正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一些干部已经在工作地安营扎寨了。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和榆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劳动两位同志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已分别将妻子随迁到榆林市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顺民向记者介绍说。

让干部下得了基层,也要守得住基层

解决省直部门年轻干部缺乏基层经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问题是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内容之一。为此,陕西省委决定从省直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简称“县乡”)工作。日前,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选派省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工作的意见》。

规定每两年从省直部门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市、区)党政正职,作为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培养;选派2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或人民政府常务副职,作为县(市、区)党政正职后备人选培养;选派5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片区县(或重点县)挂职扶贫副县长,统筹扶贫县的扶贫开发和驻村工作队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省直部门各单位每年选派2名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工作,作为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培养。

“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干部管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对乡镇、街道工作及乡镇、街道干部意义深远,解决了乡镇干部去留的问题。”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党委书记屈金星激动地说。

去的方面,他向记者历数了“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乡镇工作经历的成员”,“提拔担任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不少于乡镇(街道)总数的10%”,“部门正职要有乡镇工作经历”。留的方面,他向记者列举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要有50岁左右的干部”,“乡镇副职在乡镇干部中产生”,“乡镇正职要有乡镇工作经历”等。

屈金星说“这样既解决了乡镇(街道)班子的衔接性,又解决了乡镇(街道)班子的长远性,即把好了入口关,又解决了出口瓶颈,乡镇(街道)干部就能稳得住,有干头,上得去,有盼头。”

对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

陕西省委制定出台的《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力度,强化宗旨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

据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职务(含处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评定为末位人员:处(室)领导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安于现状,处(室)工作处于一般状态的;对上级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推脱责任、虚于应付,不敢担当、执行不力,多次出现差错失误或完不成任务,给本部门本单位整体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的;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影响单位团结和工作秩序,或过于计较个人得失,语言随便、乱发牢骚的;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电影和擅离岗位的;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或民主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等。

“对考核为末位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扣发5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下年度考核仍为末位的,应视情况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李顺民常务副部长说。


编辑:秦人
关键词:领导干部 申报 重大事项 提拔 陕西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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