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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调整驾驶员奖励细则 当月未收到有责投诉奖200

2014-8-1 6:53: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为进一步提高公交行业文明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努力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近期,市公交公司调整了公交驾驶员优质服务奖惩细则。

此次调整的亮点是新增设的服务奖。驾驶员当月未收到有责投诉,就可获得200元的服务奖;此外班组成员均无有责投诉,每个成员将再额外多得20元。同时调整了驾驶员工资的分配比例,在适当降低趟次工资的基础上,将收入提成由2.8%提高至4%。今后服务奖、安全奖以及基本工资,全部按照驾驶员的实际出勤天数发放。通过调整充分调度驾驶员向上、向优、团结的工作热情。

据悉,调整奖励细则后,公交各路队的有责投诉以及监控违章数量明显减少。今后市公交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交行业的文明服务质量。


编辑:秦人
关键词:榆林 调整 驾驶员 奖励细则 当月 未收到 有责投诉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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