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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孩公交上遭性骚扰 自拍留证微博人肉色狼

2014-7-30 6:4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进入论坛

痛苦、羞耻、愤怒……7月21日下午,18岁女生小艾在239路公交车上惨遭性骚扰。勇敢的小艾在整个过程中用手机拍下色狼真容,并通过微博人肉,最终,色狼被警方抓获。

7月21日晚6时许,一条微博轰动网络,“下午4点后,239路公交车辽AC6693,目测170厘米左右,(戴)偏黑色眼镜胖子、他下车后对我进行谩骂,世间险恶,这里是东北还敢这么做。朋友看到我发的微博对我说,这种事不能不管。我敢,但别人呢? ”

发帖者正是小艾,当天,她在工业展览馆站上了一辆239路公交,外面下着大雨,小艾身上都淋湿了,车上挤得满满的。忽然,正在刷微博的小艾感觉后面有东西在挤她,耳边传来一名男子沉重的喘息声。小艾下意识感觉,身后男子正用下体摩擦她。

小艾又羞又怒,急中生智,立即打开手机拍照模式,并反转镜头,拍下了这名男子低头的模样。见小艾拍他,男子转身准备下车,车开到南五马路附近停车时,小艾暴喝一声,一个飞脚把男子踹下车。

小艾的遭遇引发了网络热议,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警方尽快侦破此案。

经过连续多天的调查取证,7月27日中午,警方将涉嫌骚扰他人的王某某(男,37岁,沈阳市铁西区人)抓获,王某某对其在公交车上骚扰妇女的猥琐行为供认不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在,等待王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闻达)


编辑:秦人
关键词:手机 男子 有期徒刑 妇女 沈阳市 猥亵 色狼 拘役 公共场所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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