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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边林地农家乐经多部门许可 3个月不拆将强拆

2014-7-27 7:34: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农家乐里的工作人员正在拆卸露天游泳池边上的护栏。

  6月20日,华商巷议接到市民反映,称高陵县农林局在泾河大桥西边建了近70亩“大绿工程”林地,有人挖掉绿化树木,在林带内修建农家乐和游泳池。7月23日,华商网报道此事,引起两个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7月24日,在高陵县农林局及泾渭街道办的监督下,农家乐的工作人员拆除游泳池外的护栏,而拆除的同时农家乐仍正常营业。高陵县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三个月内若不拆除,政府将强制拆除。而对于农家乐内修建林带一事,高陵县泾渭街道办表示知晓此事。

  现场:农家乐这边拆除那边营业

  6月20日,华商巷议接到市民反映,称高陵县农林局在泾河大桥西边建了近70亩“大绿工程”林地,有人挖掉绿化树木,在林带内修建农家乐和游泳池。随后,华商巷议向高陵县人民政府发函反映此事。7月14日,对方回复称经高陵县农林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市民反映情况属实。7月21日,反映人称林带内的违法施工仍在进行,游泳池已建好并开始试营业,目前正在加盖库房。7月23日,华商网编辑来到事发地点,发现农家乐仍在营业,而游泳池已经修建完毕。

  7月24日,华商网编辑再次来到位于泾河大桥西侧的尚林湾农家乐。在高陵县农林局及泾渭街道办的监督下,农家乐内工作人员自行拆除游泳池外的护栏。

  高陵县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小编,7月14日,政府责令农家乐在3个月内拆除固定建筑,如果三个月后没有拆除,政府将强制拆除,而游泳池属于固定建筑,所以先行拆除。

  而在拆除的同时,小编发现农家乐仍正常营业,顾客在鱼塘垂钓,在包间内点餐。

农家乐负责人出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农家乐负责人称有正规手续

  农家乐负责人张联合称自己的哥哥张刚与泾渭镇西营村委会签订土地合同,建立高陵县泾渭镇联顺丰养殖场,而自己则将林带内68亩土地一部分继续养殖,另一部分开发为农家乐,而农家乐也有正规的营业执照。

  随后,张联合向小编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面显示高陵县尚林湾农家乐餐馆经营场所为高陵县泾渭镇西营村,经营者姓名为张刚,许可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

  对于林带内不允许建立农家乐,张联合表示自己并没有破坏林地,而是在林带基础上进行搭建,而游泳池则是去年开始修建。自农家乐建好后,生意很好,很多领导都来此处吃过饭,都是冲这里环境优美。

游客在池塘边钓鱼

  泾渭街道办:林带内建农家乐是知道的

  农家乐何时建立,是谁审批的手续?泾渭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林带附近村民将垃圾倾倒此处,管理困难。2011年8月,西营村委会将属于西安市政府重点绿化工程大绿工程所造68亩林地,承包给高陵县泾渭镇联顺丰养殖场,承包期30年,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西营村村民张刚将所承包林地交给张联合经营尚林湾农家乐。

  对于林带内修建农家乐及游泳池,泾渭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也是知情的,在默许的情况下表示只要不建永久性建筑、不破坏林带不乱扔垃圾即可。

  林带内是否允许建农家乐,高陵县林业局是否知情?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林带内建立农家乐不仅是违规还违法。而在两年一次林带面积核查中,基层人员发现此情况没有及时上报。

  网友质疑

  7月23日,华商网报道此事后,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有网友提出疑问,林带内建立农家乐长达两年时间之久,高陵县相关政府部门就真的不知晓此事,竟然还有政府部门审批的正规营业手续,审批部门是如何通过的,希望有人能来解释清楚?

  对于此事,高陵县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农家乐的修建牵扯到农民与村委会的经济合同,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而在三个月的拆除时间内也会积极调查此事。

  对于农家乐营业产生的油烟是否会对林带造成影响?高陵县农林局相关负责人称会尽快调查此事,给予回复,但截止发稿时,仍没有收到回复。


编辑:秦人
关键词:
农家乐 联顺 建农 泾河 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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