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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卖美瞳至少罚5万 消费者挑选美瞳注意三点

2014-6-7 15:02: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从6月1日起,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对隐形眼镜特别是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按照新办法,商家如果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售卖隐形眼镜,一经发现处罚至少5万元起步。

无证美瞳你敢戴吗

美瞳,是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俗称。美瞳的出现让不少爱美女性趋之若鹜,但是背后却潜藏着多种隐患。越来越多的MM们选择佩戴美瞳,让自己的眼睛变得忽闪又明亮。一双水汪汪,能眉目传情的大眼的确能给形象加分不少。今年4月1日起国家规定销售美瞳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仍有不少商家无证出售美瞳,据了解,眼下许多眼镜店几乎均有销售美瞳,甚至一些化妆品店内都开始销售,其中许多属于三无产品。专家表示,易即使是再好的隐形眼镜,都很难满足眼球的生理要求,长期配戴都不利于眼睛,而劣质美瞳,则可致角膜炎等病。

劣质美瞳的危害大致有以下几种:

1、被色素层损伤

2、缩小视野

3、角膜缺氧

4、不适引发干眼症

佩戴彩色隐形眼镜的注意事项:

首先,购买时,应确认商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其次,应认真遵照产品说明书和眼科医生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

第三,建议将一天的佩戴时间维持在4至6小时,最多不要超过8小时。


编辑:秦人
关键词:无证 彩色隐形眼镜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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