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带领17岁男孩与他人一起吃饭喝酒,席间,男孩骑着他人的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并当场死亡。男孩父母认为一起吃饭喝酒的其他8人都有责任,便将这些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这8人共同赔偿男孩父母62970元。
17岁的孙某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读书,在家中闲来无事。2013年8月2日,孙某到阎良闲逛时遇到叔叔,便让叔叔帮忙找工作。叔叔答应,随后几天孙某一直住在叔叔家中。8月5日,叔叔带着孙某到同学柴某家玩耍,恰遇柴某与同事、朋友等6人相约出去吃晚饭,叔侄俩也一同前往。当晚,8人来到王某开设的饭店,上完酒菜后,王某也加入进来喝酒聊天。9人越聊越起兴,不知不觉喝完5箱啤酒、13瓶125ml装白酒。
席间,孙某说有点事,便拿着黄某放在桌子上的摩托车钥匙,独自驾车离开。几十分钟后,孙某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后经交警认定,孙某因酒驾负事故全部责任。孙某的死亡,让父母伤心欲绝。过后,孙某父亲将与儿子一起饮酒的其他8人告到阎良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近17万元。
阎良法院前不久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孙某虽为未成年人,但应知酒驾的危险性,其多日未归,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长时间没有回家,叔叔未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吃饭过程中也没有尽到相应职责;黄某未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也有过错;一起饮酒的其他6人都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各方在事件中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8名被告共同赔偿孙某家人62970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截至昨日上诉期已满,双方均未上诉。(记者 张志杰 实习生 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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