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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女儿发律师函明确要求即刻停止“路遥文学奖”

2014-4-30 7:44:00  来源:西安晚报  进入论坛

律师函

路茗茗资料图片

路遥 资料图片

  随着8日“路遥文学奖”的开评,对于该奖项的争议再次被翻起。前日下午,路遥女儿路茗茗通过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向该奖项发起人高玉涛、高为华发去律师函,要求即刻停止“路遥文学奖”的设立及后续行为,并向公众澄清、向委托人道歉。记者再次联系到高玉涛,对方称:“路遥文学精神是公共文化遗产,我们还是会把奖项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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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茗茗委托律师发函

  反对他人借其父名义设立奖项

  记者看到,在这封抄送给记者的律师函中,委托人路茗茗要求:“即刻停止‘路遥文学奖’的设立及后续行为,立即停止所有以‘路遥’名义或肖像进行的活动,并向公众澄清、向委托人道歉。”如果侵权行为没有终止,路茗茗称将采取不限于诉讼在内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大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韵认为:“公民至死亡之时权利能力终止,但其人身利益并不因其死亡而必然消灭,死者的姓名利益、肖像利益依然存在,并且与其近亲属的精神利益密切相关。延续姓名法益,受到法律保护,禁止非法侵害。”他声称:“发起人的行为不当攫取了路遥作为知名文学家的姓名利益和肖像利益,已经给委托人及其家人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并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在这封律师函中,路茗茗以委托人的身份表示,2013年初高玉涛、高为华拟设立“路遥文学奖”时,就遭到了包括委托人在内路遥家人的反对。委托人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态,“不同意目前设立此奖项,也希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为这个活动捐款捐物”。但高玉涛、高为华既没有尊重逝者家属的意愿,也没有顾忌逝者家属的情感,在文学界一片批评声、质疑声之中执意设立“路遥文学奖”。

  路茗茗还在律师函中表示,反对他人借用其父路遥的名义设立所谓奖项、诱使社会上喜爱路遥和喜爱其文学的人士来捐款捐物。

  高玉涛回应

  路遥文学是公共文化遗产

  昨日再次接受记者的采访,高玉涛仍表示:“路遥文学奖去年12月的一审评委已经开始正式阅读参评作品,而且这个奖还要国际化,怎么可能停办呢?对于路茗茗的这个事情,我们正常应对,继续阅读作品按计划正常评奖。”在他看来,“去年质疑、反对可以采纳其意见并理解。今年反对实在难以认同。希望路茗茗担任路遥文学奖监事会主席,尽一点有益文学发展的义务,做一点弘扬路遥无私的文学奉献精神的事情。”

  高玉涛认为,路遥文学精神是民族、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公共文化遗产。“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以继承和弘扬,决不仅是个人私产!如果仅仅是私人财产那还有什么社会意义、历史价值呢!”对于现在的情况他还表示:“我们还是会继续办下去,必须办、能办好。”

  问及是否会与路茗茗继续沟通,高玉涛回答:“我很忙,暂时没有时间和他们抬杠,有空了会沟通。”对于发出的律师函,高玉涛也给出回应:“没收到。”记者昨日几经辗转终于拿到路茗茗的个人电话,但打过去多次,对方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路遥纪念馆馆长刘艳

  设奖是个好事情

  记者昨日下午还采访到陕北清涧路遥纪念馆馆长刘艳,对于设立路遥文学奖的事情她认为是个好事情。“作为路遥纪念馆的工作人员,我觉得奖项的设立对于弘扬路遥文学精神还是很有帮助的。现在每年有大约5万人次的市民来馆里参观学习,大家还是对路遥满怀深情。奖项的设置对于让年轻一代的学生更多地知道路遥,学习路遥文学精神还是很有好处。”

  对于目前路遥文学奖设立以及路遥女儿路茗茗反对的事情,刘馆长告诉记者她也知道一点。“他们各有各的出发点,我也不清楚这个奖项目前究竟是如何操作的,但是只要对于弘扬路遥文学精神有利的事情,我还是希望这个奖项能早点出来。”

  记者 曾世湘


编辑:秦人
关键词:路遥 文学奖 文学精神 委托人 后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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